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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械製造准照

續期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填妥的MD-2、MF-2 醫療器械活動准照續期申請表格
  2. 醫療器械業務活動准照續期聲明書。

附註:

  1. 本申請表格須連同附同文件一併提交,倘若沒有提供齊備及正確的資料,申請將不獲批准。
  2. 如申請人屬法人,須由具簽署權限的經理、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或機關主要據位人作出申請及簽署。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服務辦理地點:藥物監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廳-准照處

地址: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51號華仁中心3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醫療器械製造准照續期費用連10%印花稅(合共澳門元3,300元)[1]。

[1]第11/2026號行政法規《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制度施行細則》第七十七條第二款:“如申請不獲接納、被拒絕或申請卷宗歸檔處理,已繳付的費用不予退還。”


備註/申請須知

製造准照的有效期為三年,可按相同期間續期。


相關規範及要求

  1. 第12/2025號法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制度》
  2. 第11/2026號行政法規《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制度施行細則》
  3. 第144/2026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醫療器械業務活動及醫療器械註冊收費表》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透過致電部門查詢申請實時進度(此手續尚未提供網上進度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透過信函通知。


資料提供:藥物監督管理局(ISAF)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29 22:42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