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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大馬路一巴士站周一(21日)起臨時遷移

配合電纜鋪設工程,媽閣上街和民國大馬路之相關路段,將於周一(21日)上午11時開始實施臨時交通管制;位於民國大馬路近大興大廈之巴士站將遷移至安苑大廈,為期27天,交通事務局呼籲公眾留意。 為配合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鋪設電纜工程,位於媽閣上街教育暨青年局的留用泊車位將暫停使用,而火水巷編號M4161至M4162的咪錶泊車位將臨時預留予教育暨青年局之車輛使用,禁止其他車輛停泊;同時,位於民國大馬路近大興大廈之巴士站(M195)將臨時停用,遷移至安苑大廈編號M4414至M4416的咪錶泊車位作臨時巴士站,上述咪錶泊車位將禁止車輛停泊;工期為27天,工程結束後將恢復原來運作。 交通事務局提醒市民和駕駛者留意有關改動,如欲了解是次改動詳情,可登入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或致電交通事務專線8866 6363查詢。


路氹連貫公路圓形地下層行車通道建造月底展開施工

路氹連貫公路圓形地下層行車通道建造工程將於今個月底(28日)展開,建設發展辦公室辦連同交通事務局向“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氹仔坊眾聯誼會”、“澳門離島婦互助會家庭服務中心”及“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氹仔辦事處”的代表講解整項工程施工計劃以及施工期間有關路段之交通安排,藉此減低工程開展時對駕駛者及離島區居民出行的影響。 為完善路氹城未來的交通發展,紓緩現時路氹連貫公路圓形地的交通壓力,建設發展辦公室將於路氹連貫公路圓形地建造一條長約800米的下層行車通道,連接望德聖母灣大馬路和偉龍馬路,並穿越路氹連貫公路圓形地,提供分層繞道以減少現時集中使用圓形地的車流量。同時,行車通道將起著路氹城路網主、次幹道的分流作用,達到完善該區未來的交通發展需求及通行能力的目的。本工程範圍全長約800米,通道結構連坡道約700米長,雙向四線行車。 建造工程將分成四階段施工,首階段針對偉龍馬路兩側排水渠進行遷移工程,亦包括建造永久路網,由於施工路段所佔的面積較少,因此首階段工程期間,馬路將維持正常通車;而第二階段將進行兩邊下層隧道連接口的施工,期間將開闢兩條行車通道,維持現有路氹連貫公路圓形地有限度通度通車,;第三階段工程主要為拆卸偉龍馬路及望德聖母灣大馬路中間的綠化帶,展開地段圍板施工,有關工程完成後將能貫穿整條圓形地下層行車通,而工程最後階段將拆卸有關圍板並對圓形地進行修復工作,工程預計2013年竣工。 工程期間,由於行車道路將會收窄,車道亦會減少,為減少對交通造成較大壓力,交通事務局將利用其他聯絡道路,如機場大馬路等分流車輛,並設置指示牌預早通知駕駛者改行其他道路;此外,亦會確保各實體進出口交通暢通,以及保持巴士路線不變,以減少對市民的影響。 另外,因工程路段為現時駕駛學習及考試必經之路,為減低對交通及教考活動的影響,交通事務局擬更改現時之駕駛學習及考試區域和路線以作配合,在調整路線前,會充分與教車業界溝通,務求儘早讓考生了解調整教考路線之安排。 為配合上述工程,首階段的地下管道搬遷去年年底完成,而行車通道施工今年第一季展開。 工程期間建設發展辦公室將密切與交通部門做好溝通及協調工作以減低對周邊路段的影響,並適時向公眾透露有關施工情況。


衛生局本周六、日將繼續開放部分衛生中心供流感疫苗接種 內地、香港、澳門專家舉行甲型H1N1流感視像會議

衛生局繼續向所有居民免費提供流感疫苗接種,2月18日共有990名巿民接種了疫苗,至今,累計約有7萬6千名巿民已接種。為方便平日不方便到衛生中心接種的巿民,衛生局將繼續於本周六、日開放部分衛生中心為巿民提供接種服務。
自本澳學校開學以來,衛生局一直密切留意學校的流感疫情和醫院流感病人的求診人數。到目前為止,暫未見疫情回升的情況,但衛生局仍將密切留意流感疫情變化。按過往經驗,流感活動將會持續數月,而6至8月期間將可能會有另一個高峰。
日前,曾一度需要使用呼吸機的38歲香港男子己痊癒出院。現有2名甲型H1N1流感嚴重個案在仁伯爵綜合醫院住院,包括:1名患有心臟病的78歲女病人,及1名患有先天小腦兒的2歲男童。兩人均未曾接種甲型H1N1流感疫苗或季節性流感疫苗。
現時,衛生局的流感免費接種計劃已擴大至所有6個月以上居民,建議仍未接種的巿民應盡早接種。為方便平日不方便到衛生中心接種的巿民,衛生局在本周六、日將繼續開放黒沙環、塔石和氹仔衛生中心為巿民提供接種服務,開放時間為上午9時半至下午4時半,中午不休息。巿民如對接種事宜有任何疑問,可致電衛生局熱線電話 28 700 800查詢。 此外,鑑於內地、香港、澳門已進入流感高峰期,為交換三地甲型H1N1流感疫情和臨床救治經驗等信息,由衛生部港澳台辦和衛生部應急辦組織,內地、香港和澳門三地有關流感防控和臨床救治的專家在今日(2月18日)下午舉行了一次視像會議。
參加會議的澳門代表,包括:衛生局副局長陳惟蒨、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李偉成、公共衛生化驗所主任葉炳基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湯家耀;內地方面的代表,分別是衛生部應急辦王文傑副主任和港澳台辦李維處長,香港代表則包括:衛生防護中心梁挺雄署理總監、醫管局劉少懷總行政總監等。 會議中,三地專家交換了三地最新的疫情,以及防控措施和臨床救治的最新情況。與會的專家表示,目前內地北方的流感疫情已經回落,但南方和香港正處高峰期,三地流行的流感病毒均以甲型H1N1流感為主。和往年不同的是,三地均有健康青壯年和幼兒嚴重個案比例較多的情況。專家們對激素、抗病毒血漿、抗病毒藥物和人工肺等,在重症病人的使用效果和適應症上作出了深入討論。衛生部表示,如港澳需要在流感防控上得到衛生部支持,衛生部一定全力提供。


社工局呼籲社會服務設施做好傳染病通報工作

本澳出現甲型H1N1流感死亡個案,社會工作局呼籲社會服務設施做好預防流感工作,局方已經加強巡查,協助機構開展各項防疫措施,切實執行傳染病通報機制,及早發現病例,以減低設施內人員及服務使用者出現集體染病的風險。 配合衛生局開展預防流感工作,社會工作局上月向全澳151所社會服務設施發函,敦促各機構切實執行各項防治流感的措施,鼓勵未接種流感疫苗的流感高危人士盡早接種疫苗。與此同時,社會工作局陸續對社會服務設施,尤其是長者院舍、兒青院舍、復康院舍、長者日間中心、復康日間中心及托兒所進行巡查,加強臨床督導及監察工作,項目包括環境消毒及清潔、執行傳染病通報機制、幼兒晨檢、訪客及員工體溫監測機制、員工的感染控制常識、隔離區的安排、日常照護工作安排等。此外,社會工作局與衛生局繼續通過傳染病通報機制,掌握設施的最新情況,以作即時應變及支援。 鑑於季節性流感病毒已於社區傳播,社會工作局呼籲各社會服務設施切實做好傳染病通報工作,同時加強員工及服務使用者對自身健康狀況的監察意識,尤其關注不能自我表達之服務使用者的狀況。當出現流感症狀時,應立刻停止上班、上課或參與群集性活動,並儘早求醫,以減低病毒在設施內傳播。


文化局與中國人民大學簽署合作備忘錄 在檔案管理策略與技術研究上互惠互補

澳門特別行政區文化局與中國人民大學簽署“檔案管理戰略合作備忘錄”,雙方將重點在檔案管理策略上互惠合作、互補優勢,並計劃及開展一系列檔案管理技術研究、人才培養等重點合作項目。 簽署儀式於二月十七日下午四時在文化局演講廳舉行,文化局局長吳衛鳴與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馮惠玲,分別代表文化局和中國人民大學簽署備忘錄。“檔案管理戰略合作備忘錄”早前由文化局澳門歷史檔案館及中國人民大學信息資源管理學院達成討論,期望在檔案管理領域建立全面的、深層的戰略合作關係。 透過這份備忘錄,雙方將本著“互惠合作、優勢互補;成果共用、共同發展;逐步推進、注重實效”原則,計劃及開展檔案管理技術理論研究,強化人才培養、政策制定和系統與標準發展等重點合作項目。 吳衛鳴表示,澳門歷史檔案館將充分利用自身的各種資源與優勢,積極為中國人民大學資訊資源管理學院師生提供調研及實習機會,而中國人民大學信息資源管理學院則致力為澳門歷史檔案館的檔案管理提供理論指導、技術支援、人才培訓、規劃與政策設計、制度與標準制定等方面的服務。 中國人民大學信息資源管理學院是專門從事中國信息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及檔案學領域教學與科研活動的機構,在電子文件國家戰略的制定和實施中擔當重要角色。


澳門旅遊局赴澳洲推動本地商務旅遊

為致力推動更多國際級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活動到澳門舉行,澳門特區政府旅遊局的澳門商務旅遊中心及本地業界代表一同參加了本周在澳洲墨爾本舉行的「第十九屆亞太區獎勵及會議旅遊展」。該展覽會是亞太區重要的會議及獎勵旅遊業交流平台。 展覽會於墨爾本會展中心舉行,世界各地領先業界代表雲集,中心內的澳門宣傳展位為他們提供了有關澳門商務旅遊業的最新資料及產品介紹,包括活動場地、酒店、觀光景點、餐廳、活動及各項發展計劃。 除了澳門旅遊局的澳門商務旅遊中心外,是次的共同參展商還有澳門文華東方酒店、澳門威尼斯人度假村酒店、澳門君悅酒店、澳門十六浦索菲特大酒店、澳卓會議服務(澳門)有限公司、DOC DMC Macau 及澳門一力旅遊有限公司。 澳門特區政府旅遊局駐澳洲及新西蘭代表Helen Wong表示:「亞太區獎勵及會議旅遊展是解答業界諮詢及吸納有關活動到澳門舉辦的重要平台,許多重大的商業活動都會在這裏發生。因此,對於想要了解更多有關澳門商務旅遊資訊,並在2011或今後舉辦有質素的活動的業者來說,這是一個理想的地方。」 藉著亞太區獎勵及會議旅遊展舉行之際,澳門旅遊局分別於墨爾本的皇冠酒店舉辦了業界及傳媒交流午宴,及於墨爾本會展中心舉辦了一場記者簡介會。 Helen Wong介紹記者簡介會時說:「出席的人士將有機會了解更多有關澳門的新發展及旅遊產品,例如被成功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澳門歷史城區、旅遊景點、表演及各式各樣的娛樂活動。這是宣傳澳門商務旅遊業發展的良好時機。」 亞太區獎勵及會議旅遊展的其他主要活動還包括由知深業者主持的講座、研討會及聯誼宴會。


中聯辦高燕副主任視察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

2011年2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高燕女士視察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看望問候大家,並與常設秘書處舉行座談。出席座談會還有中聯辦經濟部部長王新東、陳凱傑處長和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秘書長常和喜、葡語國家副秘書長羅茂德、澳門特區副秘書長兼輔助辦公室主任姍桃絲、聯絡辦公室主任、幾內亞比紹派駐代表弗洛齊尼亞、安哥拉派駐代表迦瑪、佛得角派駐代表弗朗西斯科和東帝汶派駐代表科爾奈裏奧等。 常和喜秘書長代表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對高燕副主任一行來訪和視察指導工作表示熱烈歡迎,對中聯辦長期以來給予常設秘書處工作的指導和幫助深表感謝。常和喜秘書長向高主任彙報了常設秘書處去年開展的主要工作和今年的工作設想,表示將深入貫徹落實中葡論壇第三屆部長級會議各項決議、全面落實經貿合作行動綱領,推動落實中國政府支援葡語國家發展的新舉措,做好常設秘書處例會籌備和啓動中葡論壇(澳門)培訓中心工作,進一步提升中葡論壇影響,務實推進企業間合作,推進中國內地、澳門和葡語國家的多領域、深層次和全方位合作。 高燕副主任向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全體人員致以新春良好祝願,祝賀成功舉辦中葡論壇第三屆部長級會議,讚賞常設秘書處付出的巨大努力和所開展的卓有成效工作,表示中聯辦將一如既往地支援常設秘書處開展工作。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去年的中葡論壇第三屆部長級會議開幕式上宣佈的對葡語國家發展的六項新舉措令大家歡欣鼓舞,希望常設秘書處再接再厲,擴大影響,深入落實中葡論壇第三屆部長級會議精神,全面推動落實中國政府六項新舉措,爲充分發揮澳門聯繫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平臺和區域商貿服務平臺作用,打造澳門成爲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造福與會國人民作出新的貢獻。


第二十九屆澳門青年音樂比賽三月上旬接受報名

為推動本地音樂事業的發展,提高青少年的音樂修養和演奏水平。由文化局主辦的第二十九屆澳門青年音樂比賽將於六月十八日至七月二十日舉行,三月十日至十五日接受報名。 本屆比賽分鋼琴獨奏、鋼琴四手聯彈、鋼琴重奏、豎琴獨奏及豎琴重奏等合共二十五個組別的賽事。各組別分別設第一、二、三名,以及優異獎和良好獎。此外,主辦單位亦會繼續頒發《文化局大獎》和《最具潛質獎》,以資助表現突出及具優秀潛質的本地青少年在音樂專業方面進行深造。為鼓勵更多青少年組隊參加比賽,本屆延續了上屆新增的《最佳表現隊伍獎》。另外美國俄亥俄州戴頓巿萊特州立大學亦繼續設立奬學金以資助本屆比賽優勝者赴美國修讀音樂學士學位課程。 凡於一九九○年或之後出生,並持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均可報名參加。報名時需填妥報名表,連同相關文件於報名期間到水坑尾街七十八號中建商業大廈八樓A座文化局文化活動廳,時間為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七時三十分,週六、日照常辦公、中午不休息。每位參賽者最多可同時報四個組別,每一組別報名費五十元。 為方便參賽者報名,報名手續亦可透過代辦人辦理,或選擇以團體報名方式進行。選擇團體報名方式者需同時遞交 “團體報名單一覽表”,有關表格可於網上下載。 比賽規章及報名表可於文化局網頁 www.icm.gov.mo瀏覽及下載,如欲查閱比賽指定曲目樂譜,可親臨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中午不休息;或中央圖書館(荷蘭園大馬路八十九號A-B),時間為星期一至日,上午十時至下午八時。如有其他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八三九九六六○九、八三九九六六一五、八三九九六六二○或八三九九六六二一,或於三月十日至十五日報名期間致電二八三三五一四○。


行政會完成討論《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法律草案

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法律草案,並會送交立法會審議。新制訂的法律草案建議現正從事中介業務的公司或自然人企業主及經紀,須申領房地產中介人准照及房地產經紀准照,以規範房地產中介活動,提高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水平,進一步保障房地產中介業者與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持續發展。而為保障現時的從業員,草案內亦設置3年臨時准照作過渡安排。 公開諮詢,獲各界普遍認同 現存於本澳的法律體系的公證及物業登記制度已規範不動產的交易程序,有效保障不動產交易的穩定性、安全性及高透明度。為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從而對房地產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利的條件,特區政府於2007年啓動《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律制度》的制訂工作,並於翌年進行公開諮詢,期間,收到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及建議,而意見普遍認同需要規範房地產中介活動,提高專業服務水平。 房地產中介准照及經紀准照 草案建議為房地產中介公司或自然人企業主,以及房地產經紀,設立房地產中介人准照及房地產經紀准照,兩類准照的有效期均為三年。同時,亦規範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期間需注意的事宜、從業員的權利及義務、行業的監察及管理制度,調查機制、罰則,以及設置三年臨時准照作過渡安排等內容,以期建立一套完善的房地產中介發牌監管制度。 領取房地產經紀准照之人士除具備法案所要求的適當資格外,尚須具備法定行為力、高中教育學歷、已履行稅務及通過由勞工事務局開辦的房地產中介業務職業技能鑒定;但發出通過鑒定的證明文件與申請准照之間的期間不得多於一年。 三年臨時准照 法律草案因應本澳的實際情況設定相關的過渡安排,建議現正從事中介業務的公司或自然人企業主及經紀,在法律公佈之日,如具有法定行為能力、具有適當資格及已履行稅務義務之要件,可在法例公佈的翌日計180日內申請辦理臨時准照。臨時准照由法例公佈180日後的日期開始生效,為期3年;而臨時經紀准照的申請,將獲暫時豁免高中畢業學歷及房地產中介業務職業技能鑒定證明。 對於持有臨時房地產經紀准照的持有人,若在期滿前申請正式准照,按以下3種情況處理:
l 連續在本澳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已滿5年且年滿40周歲之人士,經參加相關的培訓課程後,可獲豁免高中畢業及職業技能考試;
l 連續在本澳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已滿3年但未滿5年之人士,經參加相關培訓課程並通過考試後,可獲豁免高中畢業的從業要件,但須通過職業技能考試;
l 從事中介業務未滿3年之人士,必須具備合格完成高中教育及通過職業技能考試。 從業期間的義務及相關事項 此外,法律草案亦建議規範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期間的義務及必要事項,包括提供房地產中介服務前,必須與客戶簽署書面合同,如合同無訂明有效期,推定為6個月;合同內須載明中介人、客戶及物業資料外,並須列明擬促成的法律行為、佣金的計算方式或款項、其他倘有的費用、支付方式、條件及是否獨家代理;未經客戶同意,不可將客戶轉予其他中介人,亦不得將客戶或物業資料披露予其他中介人或經紀;中介公司及自然人企業主僅可僱用持有有效經紀准照的人從事房地產中介職務,並須為屬下的經紀發出工作證,經紀不得同時為一間以上的中介公司及自然人企業主從事中介業務等內容。 該法律草案亦建議規範行業的監察管理制度、調查機制及罰則,建議主管部門可以對涉嫌違規的人士展開調查,並可根據違法者違法情節的輕重向其科處書面警告或罰款,又或因應嚴重性一併或單獨向其科處關閉場所或禁止從事業務1個月至1年的附加處罰。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法律草案將於公佈後滿180日生效,同時,將制定行政法規以補充法案之執行所需。


行政會完成討論《經濟房屋的建造及出售制度》法律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經濟房屋的建造及出售制度》法律草案,並會送交立法會審議。經濟房屋之目的是合理分配公共資源,紓緩及協助解決有實際需要的本澳居民之住房問題,及促進發展符合居民的實際需要及購買力的房屋供應。修訂後的經濟房屋法律法規,建議向申請者設立收入及資產限制;延長不可轉讓期,並規定不可轉讓期間經過一定年限之後,可將經屋轉讓予符合申請條件者,而在不可轉讓期屆滿後轉讓單位須補價;同時,保留原有的經屋輪候人名單等。 現行規範經濟房屋的相關法例,部份已實施多年,未能配合現今社會的發展,故有必要作出修改,因此,政府於2007年啓動相關法例的修訂工作,並推出《修訂公共房屋相關法例草案文本》作公開諮詢。就公眾關注的“收入限制與申報”,房屋局再於2008年舉行多場說明會講解。同時,就經屋修法相關議題於2010年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成立後向其介紹並聽取意見。 設定收入及資產限制 綜合社會各界的意見,經整理及分析後,政府修訂了經濟房屋法律法規,其中《經濟房屋的建造及出售制度》法案,建議修訂主要內容,包括經屋僅由政府自行建造,取消房屋發展合同制度,以表示政府在提供公共房屋的決心和承擔。 為使社會資源能有效落實到有需要的居民身上,以及為合理分配公共房屋,家團成員或個人的每月總收入及資產淨值不得超過或低於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所定的上下限,而有關限額在必要時可作調整。 而申請對象為家團或個人,申請人須為澳門永久性居民,取消申請人必須在澳門居住滿5年的規定,而申請前5年內不能在澳門擁有土地或住宅單位。 延長不可轉讓期間 基於經屋目的是紓緩及協助解決有實際需要的本澳居民的住房問題,故建議延長不可轉讓期間至16年。為合理運用公共資源,建議在不可轉讓期間經過6年後,取得人可向房屋局申請許可解除不可轉讓的負擔及將單位出售予符合取得經屋的一般條件的取得人;但新售價不得超過房屋局訂定的售價上限,有關售價上限應根據使用准照發出之日起所記錄的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化計算。 由於取得人在購買經屋時,可享有對應市場樓宇價格一定折讓之補貼比率,以解決其住房問題,故建議在不可轉讓期間屆滿,取得人向房屋局繳付補價後,方可將單位自由轉讓;補價的計算是在轉售單位時,以財政局為徵收不動產轉移印花稅而評定的有關單位價格,以及取得人購入單位時受惠政府的補貼比率為基礎。 政府建議在出售房屋時,按實際情況以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主要以家團購買力作經屋訂價的參考值,但仍需參考其他的因素並作出相應的調節,其中包括經屋所處地區、樓層、景觀及其他特殊因素等。 同時,建議廢止經濟房屋津貼制度,此基於本法案已透過設定收入上下限及資產限制,要求申請者具備一定經濟能力購買經濟房屋。 保留原有經屋輪候隊伍 在廣泛諮詢及汲納社會各界意見後,建議保留原有的經屋輪候隊伍,並考慮將現有及日後新的名單分開處理。基於合理利用公共資源的原則,對於原有輪候名單申請人,仍規定了須按照新法案的申請條件處理,但亦設定了過渡性措施安排,讓該等家團可獲豁免遵守新法案關於家團組成的規定,以及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不得擁有物業和土地的規定。至今,經屋輪候家團約有12,000個。 此外,在經屋相關法例中,亦建議修訂經屋的申請制度,由現時的評分排序改為公開抽籤方式分配房屋;保留預售制度,以協助輪候者知悉預計上樓時間。 《經濟房屋的建造及出售制度》法案已由行政會完成討論,並會送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