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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冰鮮禽取代活禽供應”公眾諮詢本月底結束 民署歡迎各界踴躍發表意見

為降低本澳發生禽流感的風險,民政總署由十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日展開為期六十天的“以冰鮮禽取代活禽供應”公眾諮詢,並先後舉行了三場公眾諮詢會,希望社會各界於諮詢期內踴躍參與發表意見,以使有關政策措施的制訂更切合澳門社會的需要。 因應近年禽流感疫情的變化,特區政府已加強對內地輸澳活禽的抽查,並採取多項風險管理措施,以防範禽流感的傳入。然而,加強檢驗檢疫措施並非防疫的萬全之策,特別是禽流感病毒持續出現變種的情況下,令禽流感病毒更為防不勝防!本澳於去年就先後兩次因在活禽及街市環境樣本中發現有H7型禽流感病毒,須即時緊急銷毀所有活禽及暫停買賣活動,可見禽流感傳入的風險仍然存在。 為保障本地居民的健康,防範禽流感疫情在地區內爆發,近年本澳周邊地區包括廣州、深圳、珠海、台灣地區已積極採取禁售活禽的“人禽分隔”措施,從根本上減少人與活禽接觸的機會,並取得良好成效,值得本澳借鑒。根據中國內地、本澳及台灣的公共衛生及禽流感病毒專家的建議,由於人類主要是透過近距離接觸染病的禽鳥或其糞便而感染禽流感病毒,故實施“人禽分隔”是現時預防禽流感的最有效措施。 是次“以冰鮮禽取代活禽供應”公開諮詢文本中亦介紹了周邊地區就有關政策制定的情況,其中香港的活禽供應模式與本澳的情況相似,仍有進口活禽直接供應到市場出售,因未能達致“人禽分隔”,故爆發禽流感的風險仍然高於其他已實施人禽分隔的地區。去年,香港先後在年初及年底在家禽批發市場的雞隻身上檢出禽流感病毒,並採取撲殺批發巿場所有活雞及停止從內地進口活禽多月,對家禽業界和公眾造成嚴重的影響,故多年來香港社會上亦一直有就如何有效預防禽流感作探討,諮詢文本中亦有對香港的情況作出闡述。 民政總署建議“以冰鮮禽取代活禽供應”的方式,主要是考慮到冰鮮禽從進口、運輸以至出售都保持在已屠宰及保鮮處理的狀態,避免市民直接接觸活禽,能完全達致“人禽分隔”的要求,故以此作為是次公開諮詢的核心方向是具有科學性的。至於客觀條件上,現時本澳已沒有家禽養殖場,倘要在本澳推行家禽集中屠宰,必須繼續從內地進口活禽,在運輸運程中活禽仍無法避免進入到本澳社區,未能真正做到“人禽分隔”;而本澳缺乏土地資源,要在遠離民居、並要在獲得當地居民普遍同意下設置家禽屠宰場的設想,相信在推行時亦會有較大困難。 事實上,本澳過去亦曾經因應傳染病疫情的發展,為保障居民健康的前提下,而全面停止輸入部份高風險的鮮活產品。如二○○一年由於發現活水禽是H5N1禽流感病毒的主要宿主,故由當年起本澳已停止輸入活水禽(包括鴨、鵝、及鵪鶉等);二○○三年出現嚴重急性呼吸道綜合徵(SARS)疫情後,本澳亦已停止輸入可傳播冠狀病毒的猓子狸至今。經過多年來持續採取上述預防措施,證明對防範疫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本澳部分居民有食用活禽的飲食習慣,居民也應有選擇食物的權利,但另一方面,保障公眾免受禽流感威脅亦涉及重大的公共利益,亦應考慮一旦發生疫症對本澳民生及經濟所造成的影響,同樣值得社會探討。特區政府推出“以冰鮮禽取代活禽供應”的公開諮詢,目的就是希望能充分聽取社會各持份者的意見,以在維護公共衛生的同時,亦能照顧到業界和市民的需要,歡迎公眾於今年底前的諮詢期內踴躍發表意見。


譚俊榮會見澳門演藝人協會一行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12月10日在特區政府總部會見澳門演藝人協會會長徐智勇一行七人。 協會會長徐智勇向譚俊榮介紹了該會成立兩年以來,開展團結澳門演藝界工作者、團體及社會公益事務的情況,以及將於12月12日舉辦的《SIM流行音樂節》。他感謝文化局、旅遊局、體育發展局及文化產業基金對澳門演藝界發展的支持。協會各人與譚司長分享了從事演藝事業的經歷。 譚俊榮司長肯定協會在加強團結澳門演藝界方面作出的貢獻,以及在推動澳門演藝產業發展中所發揮作用。他指出,特區政府正大力推動文化產業的發展,需要大量專業的表演藝術人才,期望本澳演藝界工作者努力增強自身的競爭力,把握文化產業發展的難得機遇。另一方面,透過舉辦活動,可讓澳門居民及旅客欣賞到澳門演藝界的才能,他鼓勵及支持協會日後繼續開展同類活動。 譚俊榮指社會文化司轄下各部門將繼續發揮協同效應,創設更多展演平台予本澳演藝界,並支持本地演藝界參與更多政府的推廣活動。 參加會見的澳門演藝人協會成員還有理事長鍾楚霖、秘書長黃嘉雯、副會長龍世傑、羅嘉豪、陳慧敏、伍家怡。


復康事務委員會2015年第二次全體會議

復康事務委員會於2015年12月11日假教育暨青年局仲尼堂召開本年度第二次全體會議,由復康事務委員會主席、社會文化司譚俊榮司長主持。會上重點引介及討論「2016-2025年康復服務十年規劃」的內容和安排,並聽取委員的意見和建議。譚俊榮司長表示:特區政府很重視殘疾人士的福祉,期望通過跨部門及民間團體合作,加快落實和執行相關政策和措施,進一步優化本澳的康復服務。 社會工作局邀請負責規劃的跨部門研究小組及顧問團隊向各委員引介了「2016-2025年康復服務十年規劃」的進展情況。目前,研究小組已基本製訂未來10年涉及殘疾人士各項事務的計劃及措施,內容涉及:殘疾預防和鑑定、醫療康復、學前訓練、教育、就業和職業康復、住宿照顧、社區支援、社會保障、殘疾人士自助組織發展、無障礙環境建設(通道設施和交通、資訊及通訊科技應用)、康體及文藝活動、公眾教育等多項重要議題,並劃分短期方案/措施(2016-2017)、中期方案/措施(2018-2020)和長期方案/措施(2021-2025)等三個階段按序落實相關工作。 譚俊榮司長表示:特區政府透過制訂「2016至2025年康復服務十年規劃」,全面檢視及優化現有的康復服務,並為未來的服務需求,訂定協助殘疾人士康復及融入社會的短、中、長期發展規劃。目前他正致力推進落實各項具體方案,同時協調相關的公共部門及民間團體,持續跟進及關注殘疾人士福祉的相關政策和措施,提供更全面及到位的服務,為本澳的殘疾人士創設更好的生活條件。 在會議上,各委員就行動計劃的內容,包括早療服務、無障礙設施以及殘疾人士出行等進行了深入討論。按照「2016-2025年康復服務十年規劃」的工作進度規劃,研究小組於本月份亦正開展六場意見收集會,聽取殘疾人士社團、民間康復機構及家長組織等核心持份者的意見。稍後,研究小組將整理及分析所有收集到的意見,適度調整計劃內容,爭取於2016年第一季開展公眾諮詢工作,廣泛收集社會大眾對有關計劃的意見和建議,並於2016年落實推行。 出席是次全體會議的有復康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兼社會工作局容光耀局長、黃艷梅副局長、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林曉白顧問、委員及代表有李展潤局長、梁勵局長、劉楚遠副局長、高佩珊部長、葉少媚廳長、羅誠智廳長、孟瑞怡廳長、梁耀鴻職務主管、周惠儀總幹事、劉雪雯總幹事、何國明行政秘書、尹偉儀理事委員會主席、盧紹霞理事長、張遠嘉副理事長、鄭社建理事長、李嘉輝副理事長、許彩嫻主任、何健琳院長、梁雪梅主任、林劍如校長、陳麗愉理事、劉中良副主任、黃俊毅醫生、王國英先生、黎雄傑先生、鄺浩強先生、羅凱敏女士等。


冬季乾燥易生火 注意防火倍安全

風高物燥,小心防火。冬季是火災發生風險相對較高的季節,尤其忘記關閉爐火(俗稱煲燶嘢)、不小心留下火種(如亂掉煙頭或將未完全燃熄的冥鏹傾倒、以及電力超負荷,如同時使用多個用電設備於同一電源拖板,亦見一些移動充電電源因長時間充電而導致火警發生。消防局為提高居民的防火意識,配合主動警務的施政方針,每年冬季時節都會到本澳各區進行防火宣傳活動,而防火巡查方面,除持續對食肆、油站、地盤進行防火巡查外,亦會加強對用電負荷相對較大的五層高住宅樓宇進行防火巡查,從而提高市民對防火安全的重視。 消防局於本年12月份開展冬季防火的宣傳工作,分別於氹仔、北區及中區一帶區域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向居民、遊客及商舖員工等派發宣傳單張及海報;此外,配合社區警務的施政方針,了解社區居民對於防火、滅火及救援方面的意見,從而更好地服務市民大眾,消防局於12月11日,派出官員拜訪“板營街區坊眾互助會”及為其會員舉辦一場防火講座,座談中雙方就該區的消防工作進行討論並交換意見,並強調“家居防火,全民有責,警力有限,民力無窮”,及後得到坊會義工的協助在區內一帶派發防火宣傳品。 消防局藉此機會向全澳居民作出以下呼籲:注意冬季防火,安全及正確使用電暖爐,離家前熄滅所有爐火,適當使用電力設施,切勿導致電力超負荷或電線短路引致火警發生,而防煙門應常關及切勿阻塞走火通道,以防止火災發生及蔓延;如要出外旅遊,出門前應檢查家中爐具之氣體總開關是否已關閉,並注意家中電器是否已切斷電源,尤其是電視機、電腦、移動充電電源及電暖爐等電器。最後,倘發生事故應儘快通知消防局,消防局求助電話:119、120、28572222。


消委會在大堂區繼續進行12月份超市物價工作

消費者委員會履行6月12日第4/95/ M號法律第10條第2款b)之規定,於12月11日在大堂區調查了12間超級市場,繼續進行12月份第4次的“超市物價普查”工作。 以上調查工作的“超級市場物價普查報告表”已上載於消委會(www.consumer.gov.mo)網頁、iPhone及Android智能手機應用程式內的“澳門超市物價情報站”供消費者瀏覽及使用,該報告表亦同時擺放在消委會總辦事處、民政總署轄下的祐漢及營地街市、文化局屬下各圖書館及多個書局供消費者免費索取,而本澳所有流動電話用戶都可以透過其使用的網絡“Wap”隨時隨地查閱消委會最新公佈的“超級市場物價普查報告表”。 消委會根據全澳六個堂區,再考慮超市數量的多寡,將超市調查工作劃分為八個區域進行,每月在全澳八個區域的近一百間超市先後及循環進行超市物價普查工作,此舉,除可更全面檢視本澳超市物價的差距,提供更多的物價數據供消費者參考外,消費者就可以因應居所、上班以至活動地點直接對不同地區的超市數百種貨品進行格價。 消費者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該會熱線8988-9315。


社工局防治藥物依賴廳預防藥物濫用處本月14日起遷址

社會工作局轄下防治藥物依賴廳預防藥物濫用處將於2015年12月14日起遷往黑沙環新街577號御景灣地下及一樓辦公,對外通訊方式維持不變,電話28781718或28781791,傳真28781720。 而位於殷皇子大馬路43-53A號澳門廣場16樓之原址自12月14日起停止運作。


行政會完成討論《體育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

為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體育運動的發展,以及理順公共行政架構職能的工作,特別是民政總署的康體範疇職權和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的職權移至體育發展局,特區政府制定了《體育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的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草案建議將體育發展局的中文名更改為“體育局”,並將附於該局的體育發展基金更名為“體育基金”。 第二,草案建議,體育局現有的職責基本維持不變,增加了“確保在澳門特區適用《反對在體育運動中使用興奮劑國際公約》”的職責,以及為推廣殘疾人體育運動,增加“為有特殊需要的人訂定其參與並符合其需要的體育活動及運動的計劃”的職責。 第三,根據上述的職能調整,草案建議,體育局由一名局長領導、兩名副局長輔助,並設五個廳十一個處: (一)體育發展廳,下設體育社團輔助處、大眾體育處。因應職權的重組,該廳原有的運動員培訓與支援、舉辦大型體育活動以及禮賓工作的職權將分別轉移至“運動員培訓及集訓中心”和“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及大型體育活動廳”。該廳將負責體育社團事務、青少年體育活動、協助體育代表隊參加賽事、規劃並負責管理轄下的培訓單位、承擔拓展大眾體育活動以及承辦原屬民政總署職權範圍內的康體活動。 (二)新增運動員培訓及集訓中心,下設中心管理處、運動員培訓處。隨著澳門體育事業的迅速發展,運動員培訓方面的需求顯著增加,並且在培訓過程中,硬件的規劃和管理以及專業的設施、設備均起著重要的作用。因此,草案建議設立該中心,負責規劃、管理用於培訓及集訓運動員的設施、設備,以及主理集訓及培訓事務。 (三)體育設施管理廳,下設體育設備規劃處、體育設備管理處。該廳的職權基本不變,主要負責管理體育基礎設施及設備,並就在拓展供市民大眾使用的體育基礎設施、設備方面開展的工作進行研究、評估及跟進。 (四)新設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下設組織、研究及資訊處和財政財產處。由於職能重組和體育運動的發展,體育局的人力、財政及財產資源快速增加,需要加強規劃、研究及深化管理。因此,草案建議設立該廳,負責研究並編製有關體育局績效管理的計劃及對體育局的人力、財政及財產資源作出管理。 (五)新增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及大型體育活動廳,下設特別計劃處、活動宣傳及國際關係處。因應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併入體育局,草案建議設立該廳,負責組織、執行及推廣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大型體育活動及其他特別計劃。 (六)運動醫學中心。運動醫學中心除保留原有職權外,也將輔助“澳門反對在體育運動中使用興奮劑委員會”。 第四,草案建議,體育局的人員編制由原來的八十三人增加至一百五十三人。 草案建議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完成討論《文化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

文化局的組織和運作主要由現行的第63/94/M號法令規範,為配合澳門特區文化事業的發展,以及理順公共行政架構職能的工作,特別是將原屬民政總署文化職能、相關人員及設施併入文化局,特區政府制訂了《文化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的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草案建議加強文化局的職責,如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文化領域及保護文化遺產的相關法規有效貫徹、落實和執行;鼓勵市民,尤其兒童及青少年發揮創意思維,以及推行文化普及、藝術教育和創作;規劃、建議設置文化設施,並負責管理有關設施。 第二,根據職能和職責的調整,草案建議,文化局維持由一名局長領導、兩名副局長輔助,並設八個級廳和十六個處級單位。 (一)文化遺產廳(原“文化財產廳”),下設文化遺產保護處和研究及計劃處。鑑於《文化遺產保護法》的生效和文化遺產委員會的成立,為配合相關工作,草案建議,文化遺產廳新設兩個處級單位,其中文化遺產保護處按《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定處理被評定和待評定的不動產的修葺、保養、活化等方面的保護工作;研究及計劃處負責研究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具文化價值的財產的價值,建議評定具文化價值的動產及不動產以及擬訂、更新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考古遺產清單及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 (二)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下設文創規劃及發展處。為推動文創產業發展,草案建議新設文創規劃及發展處,該處將協助制定扶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政策、策略、措施,負責規劃、再利用文化局轄下的文化資源,以及開展和跟進文創產業區域合作項目。 (三)公共圖書館管理廳(原“澳門中央圖書館”),下設圖書資源發展處和讀者服務及推廣處(兩處整合原“中文圖書組”及“澳門暨總書庫組”的相關職權)。 (四)新設組織及行政財政管理廳,下設組織及資訊處(原“資訊組”)、財政及財產處、人力資源及行政處(兩處整合原“人力資源、文書處理暨檔案科”、“會計暨物力資源科”、“文化基金輔助科”等附屬單位的相關職權)。 (五)演藝發展廳(原“文化活動廳”),下設文娛活動處(原民政總署“文娛康體處”)、演藝活動處(原民政總署“文化活動處”)及澳門文化中心。 (六)文博廳(取代原“澳門博物館”的職權,澳門博物館改為文博廳轄下的處級單位,原澳門博物館轄下的“研究、文獻暨宣傳處”則被撤銷),下設澳門博物館(併合原民政總署的“文化設施處”)、澳門藝術博物館、視覺藝術發展處(原“陳設技術、保存暨修復處”)。 (七)文化傳播處(原“特別計劃處”)、學術及出版處(原“研究、調查暨刊物處”,並取代“定期出版組”、“排印組”的職權)。 (八)等同於廳級的從屬機構︰澳門演藝學院、澳門檔案館(原“歷史檔案館”)。 第三,草案建議,文化局的人員編制由原來的二百一十六人增加至二百三十四人。 草案建議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民政總署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

為落實精兵簡政政策,有序推進公共行政部門職能和架構的重整工作,特區政府決定將民政總署有關文化、康樂及體育範疇的職能及相關人員轉移至文化局及體育發展局。根據第13/2015號法律《修改〈民政總署章程〉》的相關規定,特區政府制訂了《修改民政總署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建議,廢止第32/2001號行政法規《民政總署之組織及運作》第五條關於民政總署“文化、康樂及體育範疇之權限”的規定。同時,為配合民政總署未來的職能定位和特區政府一站式服務的發展,草案建議賦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協調和推動跨部門公共服務的實施機制,並藉與其他公共部門、實體簽訂的協議,提供協議訂定的服務”的職權。 草案建議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演院音校辦畢業生實習音樂會提升演奏水平

文化局澳門演藝學院音樂學校日前(十一月二十四日及二十五日)一連兩晚於崗頂劇院舉辦第五屆“全日制音樂技術課程”《高三畢業生-實習音樂會》,由應屆高三畢業生聯袂擔綱演出,向社會各界匯報其多年來努力學習的成果,分享學習音樂的樂趣。是次音樂會讓畢業生吸收更多正式演出經驗,提升演奏水平。 兩場實習音樂會呈獻了多首中西經典樂曲,首場音樂會先由西樂專業學生擔綱演出,在優美流暢的古典結他獨奏下拉起序幕,其後巴松管、小提琴及中提琴獨奏亦為觀眾帶來一場美妙的視聽享受,其中演出曲目包括《沉思》、《第四小提琴協奏曲》、《D大調華麗的波蘭舞曲》、《行板與匈牙利迴旋曲》等。另一場音樂會則由中樂專業學生獻藝,分別為觀眾帶來各具特色的古箏、琵琶、柳琴、笛及笙獨奏,音樂會中演繹多首經典名曲,包括《西部主題暢想曲》、《霸王卸甲》、《秦川情》、《虹》等。澳門中樂團總經理周游、澳門樂團助理指揮簡栢堅、全日制音樂技術課程數學科顧問汪甄南等撥冗出席欣賞。觀眾反應熱烈,為兩場音樂會劃上圓滿句號。 全日制音樂技術課程是音樂學校與北京中央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聯合開辦的音樂教育課程(器樂演奏及聲樂表演專業),將音樂藝術教育與中學社會文化課程靈活結合,旨在培養本地音樂專業及文化知識兼備的音樂藝術人才,開拓學生多方面的才能,擴闊其學習領域,累積舞台經驗,實行“課堂學習”與“演出實踐”並行的教學理念。此外,學校還會定期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來澳舉辦大師班、專題講座及工作坊,讓師生擴闊藝術視野,提高自身音樂造詣。全日制音樂技術課程歷屆畢業生均考入國內外著名音樂學院及大專院校,升學率達百分之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