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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澳合作會議全面深化兩地合作

2014年深澳合作會議今(20)日在澳門舉行,行政長官崔世安及深圳市市長許勤率領雙方官員出席,共同回顧過去一年深澳合作取得的成果,並展望新一年的合作重點。雙方亦簽署了兩份有關加強經貿和旅遊合作的協議。 行政長官崔世安在會議上表示,過去一年在《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下,深澳繼續共同推進兩地合作,在經貿、文化和民生等領域務實耕耘,致力實現互補共贏,有效推動兩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促進兩地民生的不斷改善,深澳合作又取得新的成果。旅遊方面,深澳兩地根據協議,持續推進了兩地旅遊業界的夥伴協作關係,提升優質誠信遊的服務成效,聯合推廣"一程多站"旅遊產品,擴大區域旅遊的聯動效應。 崔世安認為,深澳合作在新的一年,將在務實、友好的精神中,繼續穩步推進,兩地應進一步發揮統籌機制功能;共同發揮好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服務平台的功能;促進深澳旅遊合作建設;加大力度促進兩地文化交流和文創合作;提升民生領域合作的成效;大力支持深圳前海的開發。 許勤亦指出,深澳兩地在"一國兩制"方針和粵澳合作框架下,認真落實了已簽定的各項合作協議,高層互動和民間交流日益頻繁,在經貿、會展、醫藥、旅遊、檢驗檢疫、文化創意等領域都取得了豐碩成果,為進一步全面深化兩地合作打下堅實基礎。同時,深圳借助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服務的平台,拓展了與葡語國家的交流合作,收到了積極的成效。 許勤續說,今年是國家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又恰逢澳門回歸祖國15周年,CEPA補充協議十亦已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些都為深入推進深澳合作提供了新機遇,開闢了新空間,兩地將努力實現更高質量、更深層次、更廣領域的合作。 會議中,許勤提及深圳正大力發展灣區經濟和海洋經濟,行政長官對此給予了正面回應。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和深圳市副市長唐杰在會議中,回顧了2013年深澳合作的工作成果和進展,以及介紹新一年的合作建議。 會後,深澳雙方的貿促及旅遊部門負責人分別簽署了《關於加強經貿交流與合作的協定》及《旅遊合作備忘錄》。 根據《關於加強經貿交流與合作的協定》,深澳將互相提供經貿合作和投資等資訊,完善雙邊磋商機制;鼓勵並協助兩地企業間開展多形式的經貿合作;不定期組織互訪活動;積極參與對方舉辦的展覽,並為對方在己方舉辦的雙邊經貿促進活動提供協助和便利;發揮澳門的平台作用,進一步促進深圳與葡語國家的經貿往來,並到葡語國家舉辦聯合投資推廣活動;雙方共同探討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深度合作模式;充分利用深圳前海納入國家總體開放發展戰略的有利條件,共同推進和加快實現深澳兩地服務貿易自由化。 根據《旅遊合作備忘錄》,繼續加強深澳旅遊合作聯絡小組的溝通與協作;雙方建立定期溝通管道,商定旅遊合作項目;聯合赴國內外開展旅遊推廣活動及為對方到己方舉辦促銷、宣傳活動提供協助;廣泛推廣"優質誠信深澳遊"旅遊連線產品及線路;開發、設計更多 "一程多站"產品和線路;雙方在邀請海內外業界和傳媒到本地考察時,考慮將線路延伸到對方;加強旅遊資訊和統計資料的交流,為兩地業界提供交流合作的平台和便利;鼓勵、支援企業和個人到兩地投資開辦酒店、旅行社和旅遊景區等。 在記者會上,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表示,深澳兩地隨着經貿、會展等領域的合作日漸成熟,將逐步拓展在文化、教育、民生等範疇的新嘗試。同時,隨着今天兩份協議的簽定,澳門將會更好地發揮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服務平台的功能,協助深圳企業開拓葡語國家巿場,同時,促進深澳旅遊合作,打造世界旅遊休閒中心。 他又指出,深澳將加大力度促進兩地文化交流和文創合作,並進一步強化溝通機制,在人才交流和培養、重大跨境基礎設施管理、跨境救援等方面進行合作。 許勤向傳媒介紹,2013年深澳在社會民生領域取得了一系列實質性的合作成果,經貿合作成效更為顯著,深圳自澳門進口額增長62.5%,對澳門直接投資額增長了近3倍;澳門在深圳投資項目增長58.8%,投資額增長96.7%。 他表示,雙方在會議中一致認為,將加強區域協同發展戰略協作,強化高層聯絡機制,聯手周邊打造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灣區經濟,努力在建設海洋強國和打造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等國家重大戰略中發揮更積極的作用。此外,兩地將進一步共同開拓葡語國家市場,並引導支持更多的澳門企業和專業服務機構在前海集聚發展,合力推動深澳服務貿易自由化。雙方將為民間交往創造更好條件,使雙方互利合作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兩地市民。 出席2014年深澳合作會議的澳方代表還包括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行政會秘書長柯嵐、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陸潔嬋、新聞局局長陳致平、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張祖榮、文化局局長吳衛鳴、政策研究室主任劉本立、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主任馮少榮、旅遊局局長文綺華和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高展鴻等。 深圳市的出席官員還包括發展改革委員會主任徐安良、港澳辦主任湯麗霞、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郭立民和文體旅遊局局長岳川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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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雜誌》中文版第八十八期出版 追憶澳門名家李銳祖

由文化局出版的《文化雜誌》中文版第八十八期近日發行。本期有四個欄目共十八篇專論和詩文。首篇特約稿〈李銳祖的書畫因緣〉(陳繼春博士撰寫)為追憶已故澳門名家李銳祖大師而作。李氏為南粵著名業餘粵曲演奏家、演奏家、收藏家及樂器製作家,在二十世紀澳門音樂史、工藝史和收藏史上有着重要影響,尤其是書畫收藏經歷甚富傳奇性,而最終化私為公之義舉,不啻為後來者樹立了一個榜樣。 "澳門名家"欄目還刋出了〈李銳祖之竹製樂器〉(李宏君)、〈聽李銳祖細說從頭〉(沈秉和)、〈澳門漁行歷史細說〉(何智新)、〈正氣通天地 傳功為大眾〉(嚴翰秀)等文章;"文學"欄目刊出〈佩索阿的民歌風情四句詩〉(張維民譯述)、〈多情的牧羊人〉(佩索阿)、〈牧羊人卡埃羅面具下的佩索阿〉(谷禾)、〈詩人佩索阿的熱情〉(李少君)、〈佩索阿:我逝去又留存,像宇宙〉(黃禮孩)、〈遊園.今夢〉(王音潔)等詩作與評論文章;"宗教文化"刊出〈梁發 — 中國最早的改正教宣教士〉(胡錦峰)、〈果阿的好耶穌教堂〉(顧衛民)、〈北京天主教東堂與中葡文化交流〉(吳艷玲)、〈近代香港外來移民與宗教文化〉(蘭靜、陳偉明);"歷史文化"欄目刊出 〈拱北關總關設於澳門考略〉(郭雁冰)、〈一九零八年澳門仁慈堂助賑廣東三江水災史實考〉(吳宏岐、趙超)、〈一九八零年代以來香港和澳門的孫中山研究〉(文兆堅)等學術論文。 《文化雜誌》旨在推動東西方文化交流,探討澳門獨特的個性以及中外文化互補的歷史,藉以促進澳門與海內外的學術交流。為鼓勵讀者閲讀,文化局特別給予預訂或補購《文化雜誌》中文版或外文版共四冊以上的讀者以半價優惠,有興趣的讀者可到澳門歷史檔案館、觀音蓮花苑或文化廣場、星光書店、葡文書局選購。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八三九九六三八一關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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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公佈《交通違例檢控工具的使用及監管》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
審計署公佈《交通違例檢控工具的使用及監管》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發現治安警察局管理機制上存在遺失告票的風險,各檢控單位欠缺統一的處理方法。經過超過10年的準備,仍未能按照2002年「科技強警」的構思引入電子抄牌機。治安警察局對於3類電子監測儀器所錄得的影像欠缺統一的審查準則,亦沒有要求警員對不作檢控的"電子影像"記錄不作檢控的原因。審計署審查2012年全年的電子監測儀器錄像及檢控記錄,發現個別月份存在大量監測點"無法錄得影像"的情況,有監測點的成功檢控比率不足兩成,更有個別監測點出現全年"無法錄得影像"的情況,負責設置和維修儀器的交通事務局每月都收到治安警察局就相關問題所發出的"通知書",但歷時超過一年仍未獲得改善。 審計報告指出,自2008至2012年5年間,交通意外傷重死亡人數由9人增加了一倍至18人,交通違例個案總數由360,325宗上升至439,433宗,涉及的罰款總金額由約7,800萬澳門元增加至1.09億澳門元。由於交通違例的處理工作關係到市民對交通秩序的遵守,還涉及過億澳門元的特區政府收入,當中各項工作是否妥善值得關注。審計署於去年4月至10月期間,對治安警察局及交通事務局進行審計工作,分別檢查2011年派發的6,182張及2012年收回的5,176張告票,以及2012年電子監測儀器統計數據。 治安警察局轄下共有7個檢控單位執行交通違例檢控工作,其中1個檢控單位兼為告票處理的中央統籌單位,負責派發告票予各單位使用,並收集告票進行後續的告票掃瞄成為影像、把影像資料輸入電腦系統或登記註銷告票等工作。審計署抽樣審查發現,存在下落不明、遺失、遺漏掃瞄等問題的告票數量超過1,500張,而從中央統籌單位及兩個檢控單位告票管理機制的執行措施中可見,各檢控單位欠缺統一的處理方法,中央統籌單位所設立的機制亦相對薄弱。治安警察局無法確保所有派發告票已完整收集並作出適當處理,無法核實告票有否遺失,亦未能確保所有已發出予違法者的告票均已作掃瞄並把資料準確記錄在電腦系統內。 治安警察局於2002年開始構思引入電子抄牌機,以改善交通違例檢控工作。由於始終沒有編製需求計劃及工作報告等能反映電子抄牌機的引入、使用及評估情況的相關文件,亦欠缺成文以及整體的引入方案,導致引入工作未如理想,至今仍未能達致最初設定推行至每名交通廳警員執行交通違例檢控工作時,都能使用電子抄牌機的施政目標。 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警員負責審查衝紅燈自動拍攝系統、固定測速系統,以及全自動車輛違泊監察系統3類電子監測儀器所錄得之影像,確定該等影像是否屬於違法行為而需要作出檢控。審查發現治安警察局欠缺統一、成文的審查準則,過度依賴警員的個人經驗判斷是否需要作出檢控。審計報告指出,沒有準則便難以確保每位負責審查的警員均能有一致的標準作出判斷,容易因警員的主觀判斷而影響檢控決定,對檢控工作的公平性構成影響。報告又披露治安警察局沒有就不作檢控的"電子影像",記錄不作出檢控的原因。治安警察局表示由於相關"電子影像"數量龐大,難以對每項影像均作明確記錄,此外該局重點處理需要檢控的"電子影像",不作檢控的原因對檢控工作而言作用不大。審計署認為,警員完成審查工作後,單憑其上級以隨機抽樣形式複核被判斷為需要作出檢控的影像,無法有效確保警員對於不作檢控影像作出正確判斷。 交通事務局作為電子監測儀器的管理單位,負責開展相關研究、設置、維修保養,以記錄衝紅燈、超速、違例泊車等違法事項,供作為用家的治安警察局執行交通違例檢控工作。然而,交通事務局表示只著重電子監測儀器能否正常運作並錄得影像,對於儀器所錄影像是否能有效作出檢控,並不屬其職能範圍,而且對治安警察局持續提交的"通知書"所反映的情況只作參考之用,但從審計結果顯示,交通事務局的跟進成效未如理想。審計署根據治安警察局向交通事務局發出的2012年全年"通知書"內容,整理出該年衝紅燈自動拍攝系統及固定測速系統兩類電子監測儀器的錄取影像情況及檢控比率,發現安裝有衝紅燈自動拍攝系統及固定測速系統的監測點,出現"無法錄得影像"的比率偏高。兩類系統每月均有一定數量的監測點整月均出現"無法錄得影像"的情況,佔當月監測點總數的百分比分別為︰衝紅燈自動拍攝系統介乎38.89% - 80.56%,固定測速系統介乎28.26% - 52.17%。兩個系統於個別月份,分別有超過八成及五成的監測點整月均無法錄得任何影像。即使部分監測點可錄得影像,但當中錄得影像全部為"廢相"的監測點所佔百分比亦偏高。衝紅燈自動拍攝系統介乎27.27% - 78.57%,固定測速系統介乎41.38% - 81.25%。兩個系統於個別月份,分別有超過七成及八成的監測點雖然可錄得影像,但整月所錄得影像均全部為"廢相"。 審計報告除了對上述問題提出意見和改善建議,更透過對今次審計的"綜合評論"指出,特區政府公共部門必須充分了解部門本身組織法所規定的職責,貫徹履行職責範圍內各項既定的事務,盡力完成所有責無旁貸的工作,積極面對和克服工作中有可能出現的困難,不能因為自身工作未如理想而影響其他部門的正常工作。部門一旦發現某一環節出現問題,必需認真正視,從速改善,不應無了期處於研究、檢討或議而不決的階段。在採購設施方面,應按程序審慎甄選,購買能滿足工作需求的器材,注意使用公帑的效益,避免因計劃不周、購置不當、裝設不善而引致長期維修、頻繁更換、影響部門依法履行職務等問題。只有通過所有公共部門共同努力,才能構建一個依法、高效的特區政府,提供符合公眾期望的政府公共服務。 報告較早前已呈送行政長官,公眾可於審計署網站(http://www.ca.gov.mo)下載報告全文,或於明( 21 )日辦公時間到本署免費索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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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絡系統升級通知
為持續優化特區政府的電子服務穩定性及可擴展性,行政公職局將分別於本年2月22日晚上9時至2月23日早上9時及於3月8日晚上9時至3月9日早上9時進行政府數據中心網絡系統升級工程,屆時政府入口網站,以及由行政公職局協助管理的多個政府網站將出現間歇停頓或不穩定情況。行政公職局會盡快完成有關升級工作,務求將影響程度減至最低。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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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度中小企業信貸統計(截至31.12.2013)
澳門金融管理局今天發佈的統計顯示, 2013年下半年新批核中小企業借貸持續上升;與此同時,在銀行批予中小企業的信貸限額中被使用之份額回升。 新批核借貸 在2013年下半年期間,澳門銀行新批核的中小企業信貸限額,較2013年上半年上升29.1%至163億澳門幣,與2012年同期比較更增加了33.8%。具擔保之比率 ─ 顯示信貸限額中以有形資產作擔保的部份,為77.7%,較上一調查期上升2.5個百分點, 按年亦上調12.9 個百分點。 信貸使用情況 截至2013年12月底,未償還中小企業貸款餘額達404億澳門幣,較6月底之金額增加22.4%,按年亦上升26.9%。按經濟用途分析,2013年12月底的貸款情況與6月底時比較,銀行對"非貨幣金融機構"、"批發及零售貿易"和"運輸、貨倉及通訊" 的貸款分別增加67.4%、44.7%及23.9%;而對"漁農業"、"酒樓、餐廳、酒店及有關行業" 及"教育"的貸款則分別錄得10.9%、10.7%及6.1%的跌幅。 中小企業信貸之使用比率,即未償還信貸餘額佔信貸限額之比率,較六個月前上升8.3 個百分點至65.0%。 拖欠貸款 於2013年年底,中小企業拖欠貸款結餘較六個月前減少12.6% 至1.45 億澳門幣;與2012年同期比較則下跌52.0%。拖欠比率,即拖欠貸款結餘佔中小企業未償還貸款餘額總值之比率,較2013年6月底下跌0.14個百分點,較一年前亦下調0.59個百分點,數值為0.36%。 如有查詢,請聯絡: 澳門金融管理局研究暨統計辦公室 (電話:83952532傳真:2835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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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一批消炎止痛藥物

據本澳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通報,加拿大藥物生產商Apotex Inc發現由其所生產,批號為KJ3194的消炎止痛藥物APO-Naproxen Tablet 250mg有異物嵌入,該異物可能來自藥物生產過程中曾接觸藥片的矽膠管剥落引致,因此該生產商自願回收上述批次藥物。 由於上述受影響批次藥物曾有10瓶(一千粒裝)獲批准進口本澳,並供應給鏡湖醫院,為保障公眾健康,衛生局亦要求該院及有關的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回收上述受影響批次藥物。市民如在鏡湖醫院獲處方上述批次藥物,可與該院藥房的藥劑師聯絡以便獲安排處理。 市民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熱線66833329或於辦公時間致電85983523向衛生局藥物事務廳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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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崔世安會見珠海市委書記李嘉

行政長官崔世安今(19)日在政府總部與廣東省委常委、珠海市委書記李嘉一行會面,回顧及展望新一年的澳珠合作。 行政長官感謝李嘉率團到訪,詳述珠海和橫琴的最新發展。他對珠海去年在多方面取得豐碩成果表示衷心祝賀。他指出,兩地合作的基礎在於協同發展,共同謀劃,過去一段時間,雙方已建立良好有效的溝通和合作機制,未來雙方要繼續努力善用此機制。 對於兩地的合作,尤其橫琴未來尋求更大發展空間,行政長官表達了三項重點,第一是特區政府願意更多投入,以能夠為澳門的多元產業發展作主要考慮;第二是要支持好澳門的中小企業的發展,政府繼續通過以大帶小的方式,努力支持本地中小企業進入橫琴,尋求拓展空間;第三是繼續合作,努力向中央爭取落實包括通關便利等優惠政策。 他重申,澳門要根據中央明確要求,發展多元經濟,實現持續發展。中小企業是澳門經濟結構重要組成部分,是澳門的特點,相信支持和穩定中小企業,有利於澳門、珠海及橫琴保持相互發展的空間。 李嘉感謝行政長官長期對珠海的發展和橫琴的開發予以重視和支持,指出過去一年,多項工作落實或有效推進,包括澳大橫琴校區已啟用,港珠澳大橋、拱北海關拓展、同城化交通建設等多項基礎建設順利推進。 他簡單介紹了珠海未來的發展設想,也希望與澳門特區繼續協同發展,向中央爭取優惠政策,推動珠海和橫琴下一階段的發展。 會面中,行政長官再次感謝李嘉對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的建設和搬遷給予關心及支持。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介紹了澳門企業進入橫琴粵澳產業園的評審進度。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也談到,隨著兩地快速發展,在粵澳新通道項目、軌道交通建設、環保物料循環應用等多方面可以再加強合作。 參加會面的包括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行政會秘書長柯嵐、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主任馮少榮及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高展鴻。珠海方面包括市長何寧卡、橫琴新區黨委書記劉佳、珠海市副市長龍廣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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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

醫務委員會於今日(2月19日)召開全體會議,共有37名委員出席。是次會議繼續討論醫療專業人員註冊制度,醫務委員會下設的6個專責小組亦報告了其工作進度。 醫務委員會自2014年1月8日公開給傳媒採訪後,至今已召開了共9次大大小小的會議,許多議題仍在討論中,亦存在爭論和不同的意見,這些議題主要包括有各專業領域的執業資格考試、實習評核期和過渡措施等。由於還沒有成熟和統一的意見,故難以每次都公開,但醫務委員會會保持足夠的透明度,適時公佈相關議題的討論情況,如有合適的議題更會開放會議,再度供傳媒全程採訪。 而在今次會議開始時,醫務委員會特別為在上星期離世的林日初委員致哀。委員會讚揚他在中醫業界貢獻良多,凡事親力親為,醫務委員會成立以來,他積極參與會務工作及提出意見,盡心盡力。與會者並為林日初委員默哀一分鐘,對他的離世表示哀悼。 醫務委員會李展潤主席在會上表示,《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法律制度》法案的公開諮詢期限已經於上月屆滿,醫務委員會已將各委員、業界團體的意見送交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綜合有關意見,業界普遍認同草案在舉證責任方面採用"非合同民事責任制度",並關注病人提取病歷資料的細則程序、醫療責任保險問題、醫鑑會的組成,又認同法案中設立醫療爭議調解中心;此外又重申,醫療專業人員註冊制度中有關過渡的問題,是指現在持有牌照及現職公立醫療機構醫療專業人員的過渡安排,而非因不符合學歷資格而取不到牌照人士的過渡安排。新的醫療專業人員註冊制度的目的,是為了提升及確保醫療專業人員的專業水平,從而保障市民的生命及健康,期望透過新的註冊制度,引入專業資格考試、實習評核、持續專業發展等一系列措施,讓醫療專業更規範、更健康地發展。 醫務委員會下設的醫生範疇專責小組、傳統醫學範疇專責小組、牙醫範疇專責小組、藥劑範疇專責小組、護理範疇專責小組和專職醫療專責小組分別報告了工作進度,各小組已就醫療專業人員註冊制度中學歷審核的準則、專業資格考試、實習評核期等進行討論,並邀請所屬界別的專業團體代表、醫院單位代表及學術機構代表列席工作會議,以廣泛聽取業界的意見及建議。 會議上,各委員就醫療專業人員的執業資格要求及程序、紀律責任、專業資格認可及執業准照的過渡措施進行討論。多位委員都關注執業准照的類別,在保障本地居民執業的同時,考慮設立有條件、有限度或臨時執業准照,以吸納外地專家來澳,進行臨床帶教、科研、技術交流等工作,以協助培養本地的醫療人員,提升本澳的醫療水平。 出席是次會議的還有醫務委員會陳亦立副主席、梁佩珊秘書長、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伍秉賢顧問,出席的委員包括:陳惟蒨、陳泰業、莫蕙、劉良、劉明、尹一橋、潘志明、陳錦鳴、余建棟、陳志成、張錦開、張麗瑪、張悌、張振榮、張海瑞、蔡妙容、蔡炳祥、曹國希、何舜發、葉炳基、龔樹根、郭昌能、郭潮輝、劉弋雲、柳蘊瑜、李雪齡、李偉成、陳良、呂錫照、霍文遜、馬偉龍、施綺華、吳毅、彭貴平及田潔冰;以及吳在權、張旭明、馬敏燕及夏利樂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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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駛』且有前科,要求緩刑被駁回
嫌犯被檢察院以簡易訴訟程序控告觸犯了一項醉酒駕駛罪。經過初級法院簡易刑事法庭審理,法官最後判決嫌犯觸犯了一項第3/2007號法律所規定及處罰的『醉酒駕駛』,判處三個月實際徒刑,並禁止其駕駛資格為期二年六個月。嫌犯對該判決不服,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理由是被上訴之裁決判處上訴人之刑罰明顯量刑過重,違反了《刑法典》第40條及第65條之規定,故應修改被上訴之裁決,並對上訴人重新量刑,至少應給予緩刑機會。 中級法院合議庭認為:原審卷宗資料顯示,上訴人曾經於2008年9月3日被初級法院判處觸犯醉酒駕駛罪,處以十個月的監禁,緩期二年執行,並處一年六個月的禁止駕駛的附加刑。上訴人在被同一罪名判處緩刑期間再次犯罪,很明顯,原來的判刑所期望的單純以徒刑作威脅足以達到的懲罰目的已經落空,非以徒刑的實際適用難以達到懲罰目的。 中院合議庭進一步指出:澳門新的道路交通法開始對醉酒駕駛刑事化,除了因為越來越多的醉駕事件讓社會越來越多對其刑事化的呼聲之外,主要還是像強制司機戴安全帶一樣考慮到日益增多的車輛的駕駛員的個人安全和旅客的安全,那麼,對於此類的犯罪者的懲罰的要求應該更高。此外,從設立醉駕罪所要保護的法益以及作為向上訴人這樣的職業司機的因素來看,法律所追求的維護社會法律秩序的刑罰目的要求以及對罪犯的特別預防的要求更高。 上訴人是在剛剛完成停牌不久就再次醉酒駕駛,少於二年六個月的時間已經無法讓其充分得到反省,吸取教訓。原審法院考慮到上訴人的犯罪記錄,判處上訴人三個月實際徒刑,並處禁止其駕駛資格為期二年六個月的附加刑,量刑完全符合刑罰的要求。 基此,中級法院合議庭裁定上訴人的上訴理由明顯不成立,予以駁回。
參閱中級法院第807/2010號案之合議庭裁判(可從法院網站www.court.gov.mo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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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溫下降衛生局呼籲關懷長者和病者預防低溫症
根據地球物理暨氣象局預測本澳未來數日氣溫持續為攝氏10℃或以下,衛生局呼籲市民預防低溫症,注意禦寒保暖,特別呼籲長者和慢性病患者,以及負責照護長者、慢性病患者的人士和機構採取適當的預防及照護措施,保障長者和慢性病患者的健康。 低溫症一般是指人體中心溫度(用肛探或耳探測定)低於攝氏35℃(華氏95℉)出現的症狀。通常因無穿著適當保暖衣物,長時間暴露於寒冷氣溫所致;易發生於11月至3月期間、氣候較溫和但經歷氣溫急降的地區;常見於65歲或以上、男性、貧困、獨居、露宿人士。其他危險因素包括:慢性疾病、創傷、感染、使用酒精或某些藥物、物質濫用、濕水等。低溫症可導致中樞神經抑制、心律失常、腎衰竭等併發症而危及病者生命,病死率較高。 為預防低溫症的出現,衛生局呼籲長者、慢性病患者及其照護者和機構應採取以下預防和照護措施: 1) 適當添衣 宜穿足夠的禦寒衣物,質料以乾爽、輕便、舒適、透氣和保暖性能好為佳;不要穿著過份臃腫和緊身的衣物,以免妨礙血液循環和影響行動;若長者有失禁的情況,宜勤於更換已濕的尿片及褲子;應確保頭、頸、手和腳部溫暖。 2) 家居保暖 保持家居環境溫暖及空氣流通,留意門窗及牆壁是否有破損,以致寒風從空隙中吹入屋內;使用電暖爐時必須確保室內空氣流通。電暖爐應遠離門口、通道、或易燃物品;對熱力感覺減退的人士,如糖尿病及脊髓病患者,不宜使用暖水袋、暖身器、電熱毯等。 3) 禦寒飲食 多飲用及進食熱量較高和容易消化的熱飲和食物,如熱奶、熱湯、粥、粉、麵、飯等;每天要攝取足夠的水份;注意均衡營養,避免高脂肪及高膽固醇的食物;避免酗酒;不要誤信飲酒可取暖,由於酒精能令血管擴張,在飲酒後會即時感到溫暖,但之後卻加速身體熱量的流失,絕非保暖良方。 4) 適當活動 盡量留在室內或有陽光的地方,若必須外出,要適當地穿着保暖禦寒的衣物;避免長時間置身於寒冷的環境或寒風中;維持適量運動可使身體產生熱能,幫助維持體溫,亦可以保持關節靈活、增強血液循環。 5) 保健防疾 按時服用藥物;密切監察病情,發現身體不適時應迅速就醫;遇到緊急情況時,應透過社會支援服務系統和設施及早求助。 6) 留意天氣 密切留意天氣轉變,尤其當溫度在短時間內急劇下降時,更應提高警惕,以防因嚴寒而引致體溫過低。地球物理暨氣象局設24小時查詢天氣服務(電話號碼1311)。 7) 關懷增暖 家人及親友應關懷和協助長者,鼓勵及提醒長者作出恰當的禦寒措施;獨居或患病長者的鄰居請經常致電或探訪關懷這些長者,減少長者發生意外的機會。 市民若發現任何人士患上低溫症,或出現體溫持續下降、肌肉僵硬,心跳減慢、神智昏亂、甚至出現昏迷等症狀,應盡快將患者送院治理,並可致電:999(報警熱線)或2857 2222(消防局)求助,報警時謹記說明患者當時的情況(低溫症)、年齡、性別、徵狀(清醒、意識混亂、昏迷)、地址,以便救護車盡快前往及有關醫護單位作出適當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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