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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農曆新年警務措施
本年1月23日至25日為農曆新年假期,旅遊局於1月23日晚上9時在澳門旅遊塔對開海面舉辦煙花表演,市民外出欣賞時,應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在人多擠迫的情況下,要提高警覺,小心保管財物,照顧好同行長者和小孩,以免發生意外。駕駛者要密切留意道路情況,小心駕駛,切勿因方便欣賞煙花而違例停、泊車輛,尤其在西灣大橋,駕駛者應遵守速度限制,胡亂停、泊車輛會被檢控及科處罰款。倘遇上任何交通阻塞時,本局會按實際情況採取臨時交通措施疏導車輛,請各位駕駛者保持克制、忍讓,並遵從現場警員指示。 農曆新年是重大的傳統節日,預計出行市民及來澳旅客的人數會相對增加,故此本局在該段期間作出相應的出入境及警務措施,以確保各邊境站運作暢順及良好的治安環境,使市民和旅客歡度假期。 為了確保這段期間良好的治安環境及旅客通關之暢順,本局將採取相應的措施: 1. 出入境方面:
同期對比,預計農曆年期間旅客出入境數字將有一定增長,出入境事務廳會抽調內勤人員及加開檢查櫃檯,期間會視乎各邊境站的旅客出入境情況靈活調配人員,並與對口的相關部門(如港務局、海關及珠海邊檢總站等)加強聯繫,互相配合做好旅客過境的工作;為了避免過份集中使用關閘邊境站及外港碼頭進出而造成擠擁,呼籲市民旅客可選擇使用路氹城邊境站或氹仔客運碼頭。同時,為加強各出入境大堂的治安及秩序,亦會增派警員巡邏。在此,本局希望各位市民及旅客在出入境時,如遇人多擠迫時應保持忍耐、克制,聽從在場警員的指示,保管好隨身個人物品及照顧同行長者和小孩。 2. 警務及交通工作
於農曆新年期間,為了確保本澳的良好治安環境,本局將會加強佈防,增加機動巡邏的密度和覆蓋範圍,亦會部署便衣警員及巡邏小隊於各旅遊商業區及主要街道巡查;交通方面,於繁忙路段、人車樞紐、本澳及離島爆竹燃放區等派遣適量警員指揮交通及疏導人流;同時在新春期間本澳及離島多處地方會舉行迎新歲活動,本局將會派出警員在場維持秩序及指揮交通,市民及駕駛者行經上述地方或參與該活動,應遵從在場的警務人員的指示及臨時交通標誌。 最後,再次呼籲旅客及市民在節假日期間,前往人多擠迫的公眾地方的時候,要注意個人財物及自身的安全;並勸籲駕駛者,在歡度佳節的同時,切勿酒後駕駛,違反者可被判處徒刑;另外接近斑馬線時應提前減速,需要時停車先讓市民安全橫過馬路,切勿以身試法。最後代表本局仝人祝願全澳市民: 新年快樂,萬事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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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個月刑事立案數超過2010年全年
據檢察院綜合統計,2011年1月至11月刑事案件的立案數目達10952宗,與2010年同比增加1118宗,增幅為11%,甚至比2010年全年總數的10691宗多了261宗。估計2011年12月份的立案數目也有上千宗。這將進一步推高全年的刑事立案數目,達到回歸十一年來年度立案數目的又一高峰。 從刑事案件的立案情況來看,主要增幅表現在盜竊、搶劫、損毀財產、侵犯性自由、侵犯知識產權、侵犯名譽、侵犯私人生活和電腦犯罪。其中,盜竊和搶劫犯罪立案顯著增加,2011年1至11月共立案4510宗,與2010年同比上升28%,有七個月的立案達到每月400宗以上,十一月更是高達606宗。這說明本澳盜竊搶劫犯罪活動猖獗,在加強打擊此類犯罪的同時,居民也應當加強防範意識,避免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電腦犯罪立案82宗,比2010年同期增加一倍以上。電腦犯罪、侵犯名譽以及侵犯受保護的私人生活犯罪在較大程度上與網絡犯罪有關。廣大市民需要提高網絡安全意識。洗黑錢案件的立案數目近三年來一直呈上升走勢,同時也已經引起國際社會對澳門洗錢犯罪問題的關注,需要加強對賭場、金融機構以及非金融行業的監管,提高反洗錢偵查技能,加大執法力度。 刑事立案的增加也反映在被羈押的人數上。值得關注的是,持內地證件的涉案人數已經接近澳門本地居民涉案人數,且較多涉及比較嚴重的犯罪。比如,去年十一月檢察院共起訴368人,其中有170人為澳門本地人,144人為中國內地人,其餘54人為香港、臺灣和外國人士。對非本澳的犯罪嫌疑人採取羈押、扣留或限制出境的強制措施,也就意味著這批人將不定期地滯留在澳門,這不僅給社會安定帶來不穩定因素,也給本澳的管治帶來一定壓力和負擔。對於這些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而產生出來的新問題,澳門需要及時調整刑事政策,應對挑戰。 另外,據檢察院的統計,2011年1月至11月移交初級法院為十六歲以下未成年人開立教育監管卷宗的數目比2010年同期上升20%。這說明未成年人觸犯法律的情況有增無減。學校、家庭和社會應當加強對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 當下,正值本澳市民歡度農曆新年之時,檢察院提醒市民在歡度新年的同時,也要提高警惕,注意防範犯罪。檢察院也必定盡忠職守,及時懲處犯罪,保障社會的安全與節日的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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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水長』紀念郵戳
為慶祝『山高水長 – 孫蔣濤山水畫展』之舉行,郵政局特定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日下午四時三十分至七時三十分,在塔石體育館設置臨時櫃台,為市民提供加蓋『山高水長』紀念郵戳服務。 同時亦會發售各類澳門集郵品及『山高水長』紀念明信片;歡迎市民參觀選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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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與消防局聯合宣傳廟宇防火
新春將至,為加强廟宇管理者的防火意識,日前文化局聯同消防局人員約見本澳及離島多間廟宇負責人,現場講解防火注意事項及派發宣傳單張,以減低農曆新年期間廟宇發生火災的危險。 是次兩局聯合巡查的地點包括媽閣廟、康公廟、三街會館(關帝廟)、觀音堂、包公廟、蓮峰廟;氹仔北帝廟、天后廟,以及路環譚公廟、觀音廟等二十一間受保護的中式廟宇建築。巡察期間消防局人員特別提醒廟宇管理者需定期檢查滅火筒的有效日期,並應熟練掌握滅火筒的操作,如發生火警,應盡快通知消防局;農曆新年期間將有大量善信入廟燒香,廟宇管理者需注意出入口的指示及人流疏導,以免造成混亂,如晚上開放,則需加强燈光照明。同時,需注意日常電力維護及香火的殘留,及祭祀時使用化寶盆等,以免廟宇受到祝融之災。 現時文化局已與本澳各廟宇保持良好的溝通,為完善廟宇防火設備提供意見及協助,並與消防局建立起一套合作機制,定期派員巡察本澳多間受保護的廟宇建築,確保本澳重要文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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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與消防局聯合宣傳廟宇防火
新春將至,為加强廟宇管理者的防火意識,日前文化局聯同消防局人員約見本澳及離島多間廟宇負責人,現場講解防火注意事項及派發宣傳單張,以減低農曆新年期間廟宇發生火災的危險。 是次兩局聯合巡查的地點包括媽閣廟、康公廟、三街會館(關帝廟)、觀音堂、包公廟、蓮峰廟;氹仔北帝廟、天后廟,以及路環譚公廟、觀音廟等二十一間受保護的中式廟宇建築。巡察期間消防局人員特別提醒廟宇管理者需定期檢查滅火筒的有效日期,並應熟練掌握滅火筒的操作,如發生火警,應盡快通知消防局;農曆新年期間將有大量善信入廟燒香,廟宇管理者需注意出入口的指示及人流疏導,以免造成混亂,如晚上開放,則需加强燈光照明。同時,需注意日常電力維護及香火的殘留,及祭祀時使用化寶盆等,以免廟宇受到祝融之災。 現時文化局已與本澳各廟宇保持良好的溝通,為完善廟宇防火設備提供意見及協助,並與消防局建立起一套合作機制,定期派員巡察本澳多間受保護的廟宇建築,確保本澳重要文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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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舉辦第八場政制發展座談會
為配合行政長官於2月初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是否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報告,特區政府本月共舉辦8場政制發展座談會,在過去的基礎上進一步收集各界對政制發展的意見;最後一場座談會今(18)晚於文化中心綜合劇院舉行,對象為預先報名的市民。 行政長官崔世安出席了該場座談會,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首先就聽取政制發展意見的相關安排作出介紹。出席的官員還包括行政公職局局長朱偉幹、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朱琳琳、法務局局長張永春。 此場面向公眾的座談會共有497位市民出席,當中37人發言,共同就澳門特區政制發展發表意見。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解釋的規定,作為啟動政制發展的第一步,行政長官將於2月初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相關報告。另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李飛副主任早前見記者所説,全國人大常委會如在2月初收到行政長官提交的報告,將盡量把對報告的討論列入2月底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因此,按初步的規劃,公開諮詢工作將於本年3月份展開;屆時特區政府將在前一階段聽取的意見的基礎上,提出諮詢文件展開公眾諮詢工作,讓社會、市民充分討論和提出具體意見和方案。 為做好撰寫報告的工作,特區政府希望廣大居民和社會各界於本年1月31日前,繼續透過政府網站(www.cdm.gov.mo)、郵寄至行政公職局或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以及傳真(89870789、89871017)就以下問題向特區政府踴躍提交意見: 一、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 二、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那麼,修改應堅持什麼原則?怎樣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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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車輛尾氣,減少空氣污染
空氣質素是對本澳環境影響較大、社會較為關注的環境問題之一,因此,已列作2012年環保範疇施政方針的兩大重點之一(另一重點為完善廢棄物處理),環境保護局亦會陸續落實一系列工作。 針對改善空氣質素,其中,車輛尾氣是空氣污染主要的污染源頭之一。因此,繼2008年公佈了第1/2008號行政法規《進口新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應遵守的氣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規定》,禁止高污染的二衝程電單車的進口及銷售,現時亦已完成《進口新汽車應遵守的尾氣排放標準的規定》行政法規草案,並爭取在短期內出台,透過訂定較高標準的規範,從源頭上限制高污染車輛進口本澳。 另一方面,關注到本澳目前有超過二十萬輛在用車輛,因此環境保護局亦與交通事務局合作,開展研究制訂本澳在用車輛的排放標準、相關檢測制度及檢測方法,將來會更全面、系統地改善機動車輛尾氣排放。 鑑於車用燃料質量與機動車輛尾氣排放息息相關。因此,為配合日後本澳《進口新汽車應遵守的尾氣排放標準的規定》行政法規的有效施行,減低車輛的總體污染排放,本局稍後亦將開展車用燃料標準(包括"車用無鉛汽油及輕柴油標準")的相關諮詢工作。 在推動環保車輛方面,特區政府除了會加快推動本澳採用更環保的公共巴士外,公共部門亦會先行先試,預計以五年時間,逐步更換各部門老舊的輕型汽車,以符合環保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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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車輛尾氣,減少空氣污染
空氣質素是對本澳環境影響較大、社會較為關注的環境問題之一,因此,已列作2012年環保範疇施政方針的兩大重點之一(另一重點為完善廢棄物處理),環境保護局亦會陸續落實一系列工作。 針對改善空氣質素,其中,車輛尾氣是空氣污染主要的污染源頭之一。因此,繼2008年公佈了第1/2008號行政法規《進口新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應遵守的氣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規定》,禁止高污染的二衝程電單車的進口及銷售,現時亦已完成《進口新汽車應遵守的尾氣排放標準的規定》行政法規草案,並爭取在短期內出台,透過訂定較高標準的規範,從源頭上限制高污染車輛進口本澳。 另一方面,關注到本澳目前有超過二十萬輛在用車輛,因此環境保護局亦與交通事務局合作,開展研究制訂本澳在用車輛的排放標準、相關檢測制度及檢測方法,將來會更全面、系統地改善機動車輛尾氣排放。 鑑於車用燃料質量與機動車輛尾氣排放息息相關。因此,為配合日後本澳《進口新汽車應遵守的尾氣排放標準的規定》行政法規的有效施行,減低車輛的總體污染排放,本局稍後亦將開展車用燃料標準(包括"車用無鉛汽油及輕柴油標準")的相關諮詢工作。 在推動環保車輛方面,特區政府除了會加快推動本澳採用更環保的公共巴士外,公共部門亦會先行先試,預計以五年時間,逐步更換各部門老舊的輕型汽車,以符合環保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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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會晤《號角報》及《Macau Closer》收集兩法修訂意見
新聞局負責人今(18)日與葡文周報《號角報》及英中雙語雜誌《Macau Closer》(《澳門特寫》)代表會面,就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事宜收集和交流意見。 新聞局代局長何慧卿在會上強調,政府現階段正就兩法修訂收集業界的不同意見。待收集意見後,政府會因應所得建議草擬法律諮詢文本,之後再繼續諮詢業界,並可持續討論及修改文本,直至達成共識為止。 她重申政府對兩法修訂沒有既定立場,但有關業界自我監管組織的成立與否、權限及運作方式,以及新聞工作者專業認證,應由業界自行決定。 《號角報》社長歐秉諾(Albino Bento Pais) 首先讚賞新聞局負責任地進行兩法修訂的工作,並希望政府能夠保障新聞自由。他表示,《出版法》應該是一部維護記者及新聞自由的法律,它不單賦予傳媒接近資訊來源權利,更是保障市民接收資訊的權利。 該報編輯José Miguel Gomes Encarnação表示,《出版法》已載明必須設立出版委員會及制定《新聞工作者通則》,政府有必要落實有關條文,因為這是保護新聞自由的基石。他強調,出版委員會須由專業人士組成,但不可包括傳媒機構的負責人。他個人意見認為不抗拒有政府代表參與出版委員會。 該報另一名記者Pedro Daniel Oliveira表示,他認同確認記者的專業資格非常重要,故此有必要制定《新聞工作者通則》,但問題在於是否所有記者必須具有學士學位學歷。他又指出,由於本澳有部份資深記者不具備學士學位,因此通則對學歷的規定只宜針對新入職記者。此外,他提議把網絡傳媒納入出版法的保障範圍之內。 《Macau Closer》總編輯文浩樑(Nuno Mendonça)表示,他同意葡英傳媒對於設立出版委員會不可有政府代表參與的立場,委員會可以由市民及專業人士例如律師組成,政府不能作出干擾。他又認為有必要對記者的專業作出規範以保障記者及讀者的利益。另外,隨着本澳的英語社群人數逐漸增加,他建議在修法上必須強調英文傳媒的重要性。 何慧卿回應時表示,政府未來亦會積極創造條件讓未有機會發表意見的新聞工作者可向政府充分反映個人意見,同時,亦會創造機會讓中葡文傳媒聚首討論,理解彼此間的觀點和論據,透過共同探討最終有利形成共識。 她又透露,早前新聞局委託學術機構就兩法修訂進行民意調查,調查結果的終期報告將於8月完成,政府將公開報告的內容。 新聞廳廳長黃樂宜及顧問高級技術員盧貴妹等一同出席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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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會晤《號角報》及《Macau Closer》收集兩法修訂意見
新聞局負責人今(18)日與葡文周報《號角報》及英中雙語雜誌《Macau Closer》(《澳門特寫》)代表會面,就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事宜收集和交流意見。 新聞局代局長何慧卿在會上強調,政府現階段正就兩法修訂收集業界的不同意見。待收集意見後,政府會因應所得建議草擬法律諮詢文本,之後再繼續諮詢業界,並可持續討論及修改文本,直至達成共識為止。 她重申政府對兩法修訂沒有既定立場,但有關業界自我監管組織的成立與否、權限及運作方式,以及新聞工作者專業認證,應由業界自行決定。 《號角報》社長歐秉諾(Albino Bento Pais) 首先讚賞新聞局負責任地進行兩法修訂的工作,並希望政府能夠保障新聞自由。他表示,《出版法》應該是一部維護記者及新聞自由的法律,它不單賦予傳媒接近資訊來源權利,更是保障市民接收資訊的權利。 該報編輯José Miguel Gomes Encarnação表示,《出版法》已載明必須設立出版委員會及制定《新聞工作者通則》,政府有必要落實有關條文,因為這是保護新聞自由的基石。他強調,出版委員會須由專業人士組成,但不可包括傳媒機構的負責人。他個人意見認為不抗拒有政府代表參與出版委員會。 該報另一名記者Pedro Daniel Oliveira表示,他認同確認記者的專業資格非常重要,故此有必要制定《新聞工作者通則》,但問題在於是否所有記者必須具有學士學位學歷。他又指出,由於本澳有部份資深記者不具備學士學位,因此通則對學歷的規定只宜針對新入職記者。此外,他提議把網絡傳媒納入出版法的保障範圍之內。 《Macau Closer》總編輯文浩樑(Nuno Mendonça)表示,他同意葡英傳媒對於設立出版委員會不可有政府代表參與的立場,委員會可以由市民及專業人士例如律師組成,政府不能作出干擾。他又認為有必要對記者的專業作出規範以保障記者及讀者的利益。另外,隨着本澳的英語社群人數逐漸增加,他建議在修法上必須強調英文傳媒的重要性。 何慧卿回應時表示,政府未來亦會積極創造條件讓未有機會發表意見的新聞工作者可向政府充分反映個人意見,同時,亦會創造機會讓中葡文傳媒聚首討論,理解彼此間的觀點和論據,透過共同探討最終有利形成共識。 她又透露,早前新聞局委託學術機構就兩法修訂進行民意調查,調查結果的終期報告將於8月完成,政府將公開報告的內容。 新聞廳廳長黃樂宜及顧問高級技術員盧貴妹等一同出席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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