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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跨部門工作小組持久打擊 再封印兩個單位 現場抓獲一名經營者及一名管理人
跨部門工作小組再封印了2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的單位,並抓獲1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 及1名控制有關單位者(管理人)。 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8月13日生效至今,旅遊局共開立了95個制裁卷宗,並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對2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科處罰款澳門幣二十萬元。其餘卷宗已進入制裁程序的不同階段。 跨部門工作小組採取持續打擊行動,至今共檢查1,161個次單位,涉及單位764個,封印了95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116個為一般住宅單位,對其餘單位有需要跟進調查。這些被調查的目標單位中,在現場調查時部分已空置或無人居住,對於其他懷疑仍用作非法提供住宿但無人應門單位,旅遊局及警方繼續偵察調查。治安警察局在執行任務時19次發現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並通知旅遊局處理。 行動至今涉及住宿者943人,當中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內的427住客接受調查,住宿者中有21名逾期逗留人士、15名非法入境者 。目前已抓獲15名提非法供住宿者(經營者)、13名招攬者、15名控制有關單位者(管理人)、6名不合作義務住宿者。 旅遊局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對違反者展開制裁程序。目前已對2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科處罰款澳門幣二十萬元,若法定期滿未繳罰款,將由財政局執行強制徵收。同時,6名不合作義務住宿者各被處罰款澳門幣三千元,3人已繳納罰款,而未在法定期限繳款者,旅遊局會通知財政局對其執行強制徵收,並知會治安警察局,當事人入境前必須繳交罰款,否則禁止他們再次進入澳門。 根據法律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及控制有關單位者(管理人)可科處澳門幣二十萬至八十萬元,招攬者可科處澳門幣兩萬至十萬元。不合作義務者可科處澳門幣三千至兩萬元,不合作義務住宿者可科處澳門幣三千元。 搗破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後,旅遊局已對上述涉及違法的經營者、招攬者及管理人展開制裁程序,並採取臨時措施截斷上述單位的水電供應及封印大門。歡迎公眾致電2833 3000舉報懷疑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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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及副局長就職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朱琳琳及副局長陳軒志今(3)日就職,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主持儀式。 就職儀式在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多功能廳舉行。陳麗敏司長在致詞時表示,特區政府在總結過往的經驗,為加強立法統籌及全力推進立法規劃,並考慮到社會及立法會對法務工作的訴求,將“法律改革辦公室”及“國際法事務辦公室”合併為“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她指出,新設立的“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作為法改中央統籌機構,協助政府統籌立法計劃的制定和監督其執行,檢討並草擬重大法典及主要法律制度,以及進行國際法事務方面的工作。她期望新任的兩位領導與其團隊,竭盡所能,貫徹執行部門的職能,與各相關部門充分合作,作出更大的貢獻,一起為特區的法制建設及法律體系的完善而努力,更好地為特區及市民服務。 朱琳琳局長在致詞時說,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今後會加強與各公共部門的溝通,以輔助各職能部門按期完成各自的立法項目,共同為特區的法制建設努力。她期許局方的每一位同事今後定必能無懼困難、勇於承擔、團結一致,努力落實施政,並承諾將繼續以“服務市民”、“服務特區”的態度做好本職工作。 此外,行政法務司司長早前曾與原法律改革辦公室及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的人員進行了會面,陳司長向與會人員說明原法律改革辦公室及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的人員會順利過渡並轉入新成立的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並鼓勵新部門人員繼續發揮團隊精神,同心協力,克服將來可能面對的各種挑戰,為特區政府推動法制建設以及加強立法統籌的工作目標而作出最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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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九年本地居民總收入
統計暨普查局首次公佈2002年至2009年本地居民總收入的資料。「本地居民總收入」從前稱為「本地居民生產總值」,是指一個經濟體的本地居民在境內及境外從事各類經濟活動所賺取的總收入。本地居民的定義是涵蓋個人和機構,個人是包括在有關經濟體居住或將居住十二個月或以上的人士,而機構是包括在有關經濟體營運的生產單位。 在2002年至2009年,以當年價格計算的本地居民總收入由547.1億元(澳門元,下同)增加至1,502.4億元,年平均增幅為15.5%;而同期的本地生產總值由548.0億元上升至1,655.8億元,年平均增幅為17.1%。 本地居民總收入的按年升幅以2007年最高,達39.0%,主要是本地投資者和機構從境外的有價證券投資收益及其他投資收益明顯增加,而非本地投資者在澳門的直接投資收益大幅減少所致。 人均本地居民總收入由2002年的124,800元增加至2009年的276,028元;年平均增幅為12.0%,而實質升幅為7.4%。人均本地生產總值由2002年的125,013元上升至2009年的304,211元;年平均增幅為13.5%,實質升幅為8.0%。 在扣除物價因素後,2002年至2009年本地居民總收入的年平均實質增幅為10.8%,其中 2007年的實質升幅達29.8%。另一方面,2008年本地居民總收入錄得7.0%的實質跌幅,主要是對外要素收益流入減少,但對外要素收益流出大幅增加,以及物價上升令購買力下降所致。 在2002年至2009年,本地居民總收入與本地生產總值呈逐年上升的走勢。另外,各年的對外要素收益的流出均大於流入,反映非本地投資者在澳門賺取的收益是高於本地投資者從境外賺取的收益,因此,本地居民總收入的數值是低於本地生產總值。 2002年至2009年的本地居民總收入及本地生產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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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至未滿65歲人士1月起可申請新社保登錄/補扣供款
社會保障基金1月起接受年滿35歲至未滿65歲的居民辦理新社會保障制度任意性制度登錄/補扣供款的申請,社保基金日前已向上述合資格居民寄發通知書及申請表。為有效分流,社保基金已增設位於美珊枝街五號(婆仔屋對面)的諮詢區,市民亦可多利用分佈全澳各區的85個服務點辦理有關手續。今(3)日截止下午五時,社保基金大樓及位於塔石廣場玻璃屋的臨時服務中心共接收申請表93份,社保大樓、玻璃屋、諮詢區及來電查詢約612人次。 年滿60歲至未滿65歲的合資格可補扣供款人士,除補扣供款之外,仍然須繼續供款,其供款月數為在法律生效(即2011年1月1日)時,受益人年齡月數與65歲月數之相差,且累計總供款月數至少有60個月(包括已補扣供款),才可申領養老金,而可領取的養老金金額將以總供款月數除以360個月,再乘以養老金金額來折算,倘受益人以任意性制度按季度繼續供款,社保基金於每年4月會按截止前一年的12月所累計的總供款月數調升其養老金金額,直至供款有360個月就可以領取全份養老金;而這個年齡層之人士在補扣供款後是不能提前申領養老金的。 另外,年滿60歲至未滿65歲的“舊人”,即在法律生效前已在社保基金登錄並有供款之受益人,倘沒有選擇補扣供款,在新法生效後以任意性制度繼續供款至累計總供款滿60個月是可按舊制度規定的要件和方式申領養老金,即在澳門居住至少7年及已供款至少60個月可申請提前獲發養老金,而養老金金額將按年齡相對應的百分比發放。 年滿35歲至未滿60歲的合資格可補扣供款人士,除補扣供款之外,仍須繼續供款至少60個月,並須符合其他養老金的申請要件,才可申領養老金。 補扣供款是屬於一種過渡性規定,必須要在今年(即2011年)內提出申請,而補扣供款效力亦只為著申領養老金,不包括其他社會保障的給付。只要在今年7月31日或之前進行補扣供款的申請,可使用追溯機制,最早可追溯至今年1月。另外,已在退休及撫卹制度登記的在職公共行政人員,有關任意性制度登錄或補扣供款申請則須透過所屬部門遞交。 社會保障基金於12月6日起已接受65歲或以上居民進行任意性制度登錄/補扣供款申請,截至31日為止,85個服務點共收到9331份申請表,13,024人次進行諮詢。而社保基金大樓及位於塔石廣場玻璃屋的臨時服務中心共收到5,088份任意性制度/補扣供款的申請表,親臨或電話熱線諮詢有12,828人次,另由街總、工聯、婦聯、明愛、中總、僑總、退休、退役及領取撫恤人士協會、民政總署政府服務大樓等80多個點代收的申請表有4,243份。 如欲查詢有關新《社會保障制度》的訊息,可在辦公時間致電2853 2850,或瀏覽社保基金網頁:www.fs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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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運輸基建辦公室網頁開通
全新設計的運輸基建辦公室網站於今天(1月3日)開通,新網頁將原有網頁內容整理,方便市民搜尋關於澳門輕軌系統項目的興建進度、工程資料和運建辦的新聞活動訊息。此外,網頁新增了「認識輕軌」的欄目,增添“輕軌知識”、“介紹輕軌車廂”、“輕軌的一天”、“世界各地的輕軌資料”和“遊戲區”等,讓大家輕輕鬆鬆了解輕軌系統。 輕軌系統是未來澳門巿內主幹公交系統,著眼改善城市區內交通、民生,肩負與區域接駁的重任,是澳門與珠三角軌道網相通的主要軌道交通基建。並藉興建過程為沿線的周邊環境創造改善空間,為市民帶來顯著的社會效益。運輸基建辦公室在成立之初已開通網頁(www.git.gov.mo),三年間已有接近二十萬人次透過網頁了解澳門輕軌系統項目。運建辦期望新網頁能令市民更容易地了解澳門輕軌項目的消息,同時將持續主動豐富網頁內容,與市民保持良好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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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公佈《男士健康小測試問卷及抽獎券》得獎名單
2010「澳門男士健康」推廣活動之《男士健康小測試問卷及抽獎券》日前已舉行了抽獎儀式,共抽出3名大獎,以及50名安慰獎。得獎者可於即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的辦公時間內,帶同澳門居民身份證前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335 至341號獲多利中心7 樓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領獎。 各得獎者將有專人通知,得獎名單亦會上載到衛生局網頁(http://www.ssm.gov.mo),供公眾查閱。如有任何查詢,請於辦公時間聯絡陳小姐,電話:8504 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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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商對青洲坊清遷期限今(2)日屆滿
青洲坊地段之補償及清拆工作期限至今日(2)日屆滿,政府將在明日(3)日啓動收回青洲坊地段的程序,青洲坊發展商(百利順發展有限公司)亦於明日起沒有權利在青洲坊進行補償及清拆。 政府強調發展商對青洲坊地段之補償及清拆工作限期至2011年1月2日屆滿,政府在1月3日啓動收回青洲坊地段的程序,之後由政府跟進青洲坊相關清遷工作。政府重申在青洲坊木屋清遷時,主要解決有實際居住困難的弱勢木屋住戶之居住問題,而政府於清遷時對木屋住戶是沒有任何金錢補償,相信居民予以理解。 有關高姓木屋家團,房屋局於元旦假期間多次與其會面並說明情況,亦協助代聯絡發展商磋商搬遷補償,終於在1月2日該家團與發展商達成搬遷協議並同意清拆木屋,下午在房屋局及警方人員在場監督,青洲坊眾互助會的代表亦有到場下,發展商順利清拆該木屋。 房屋局於1月2日與一黃姓木屋家團會面,房屋局於會上表明按相關法例規定,該家團只合資格購買一個經屋單位;同時,經房屋局協調下,該家團與發展商達成搬遷協議並同意清拆木屋。其後發展商順利清拆該木屋,當時有房屋局及警方人員在場監督,青洲坊眾互助會的代表亦有到場。 現時,發展商在限期前尚未與青洲坊地段達成搬遷協議的有在木屋名冊登記的木屋2間(1間為居住用途,1間為商住用途);另外,沒有在木屋名冊登記的棚屋有1間,現為修車場。 青洲坊地段的發展,早在1989年批出該地段並曾在1995年作出批示修改,有關批地合約規範了地段1、2及3原為發展自由市場的房屋,而地段4用以興建公共房屋,作為上述批地的部份溢價金。 為回應社會訴求,增加公共房屋的供應量,政府與發展商於2008年11月簽訂了協議,將用作發展自由市場房屋的1、2及3地段改為興建公共房屋。根據協議,發展商須於限期前完成清遷青洲坊地段內的所有建築物和物料。 政府已將青洲坊地段規劃為公共房屋興建項目,其中地段4於2009年10月完成清遷,並已進行公屋興建工程,可提供500個經濟房屋單位;地段3於2010年10月由發展商交由政府臨時接收,相關部門正進行招標程序等前期工作。政府期望透過青洲坊地段的公共房屋興建項目,增加該區社會服務設施,改善區內的生活環境及交通道路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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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法官就職典禮周二舉行
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行政長官於2010年11月29日在第48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頒佈第103/2010號行政命令,以確定委任方式,任命初級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長何偉寧法官出任中級法院法官和任命初級法院葉迅生法官出任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另外,以合同聘任方式任命外籍法官José Cândido de Pinho(譯名:簡德道)出任中級法院法官,為期兩年。 同時,亦頒佈第104/2010號行政命令,任命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唐曉峰法官出任初級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長,任期三年,可以續任。 2011年1 月4日中午12時正,上述四名新任法官將在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宣誓就職。屆時,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將主持就職典禮及進行監誓,行政長官和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主席亦將應邀出席就職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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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保護區生態功能,改善候鳥棲息環境
每年10月底至翌年4月初,為候鳥來澳越冬的高峰期。於2010年12月期間,在路氹城生態保護區觀察到黑臉琵鷺達53隻,總數較往年多。而環境保護局早前已完成對生態保護區擴大灘塗和水體的改善工程,亦透過跨部門合作對滋擾生態保護區的三無船活動進行了清理,有關措施旨在為生態保護區鳥類活動提供更好的環境。 澳門路氹城生態保護區地處珠江入海口西側,水生生物豐富,是多種候鳥的覓食及棲息地,在此棲息的鳥類超過120種,其中候鳥超過50種,包括很多受保護的鳥類,如黑臉琵鷺、岩鷺、綠鷺、小青腳鶩、白腹海鵰等。其中黑臉琵鷺僅分佈在東亞、東南亞的局部地區,在朝鮮半島及中國遼寧等地繁殖,並在台灣、中國南部及越南北部等地越冬。2009年鳥季全球有黑臉琵鷺2340多隻,其中香港記錄到460多隻,澳門42隻。澳門的黑臉琵鷺日間主要在生態一區淺灘和生態二區人工島休息,少部分時間在蓮花橋南泥灘覓食;夜間常飛往磨刀門入海口的海灘覓食。每天晨昏時黑臉琵鷺會在生態一區的淺灘上棲息。
2010年10月23日首次在路氹城生態保護區發現2隻黑臉琵鷺後,觀察到的數量一直在增加,並於11月24日發現有1隻白琵鷺混居在黑臉琵鷺的群體中。白琵鷺亦是瀕危的鷺鳥,個體較黑臉琵鷺稍大,在華南沿海甚少出現。而於2010年12月底期間發現53隻黑臉琵鷺在生態保護區棲息,數量較2009年多,可能與近年全球黑臉琵鷺總數上升有關。 關注到路氹城生態保護區近年發現有部分三無船在灘塗落網捕蟹,對鳥類的活動造成滋擾。環境保護局與海關、港務局磋商對策並取得共識。現時生態管理公司已沒收了三無船放置在生態保護區的漁具200多套,有效地遏止了三無船的活動,為候鳥創造更加良好的棲息環境。 同時,為了確保有足量的灘塗和淺水區供候鳥活動,環境保護局於2010年9月至11月初期間,於路氹城生態保護區進行了多項優化工作,包括在生態二區於蓮花橋以北的岸邊位置清理出一片灘塗、建造供水鳥棲息的鳥礁以及在生態一區進行水體擴闊工程。上述生態工程完成後,已觀察到在優化後的灘塗和鳥礁上已有水鳥棲息,初步觀測數據顯示相關設施附近出沒的水鳥數量較往年有所增加。 為了維持生態保護區正常的生態功能,環境保護局將持續監測生態保護區的生態、水質、環境數據,每週記錄鳥類種類及數量的變化,採取多種措施維持紅樹林面積的相關穩定及澳門生態系統的結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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