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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械註冊

補發註冊證明書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如註冊證明書遺失或損毀,註冊持有人可於醫療器械註冊有效期內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醫療器械註冊持有人可提出申請。

辦理方式:親臨辦理。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服務辦理地點:藥物監督管理局—註冊廳—化藥生物藥及醫療器械處

地址: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19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澳門元220元(連印花稅)。

註:

  • 補發的註冊證明書會載明“補發”字樣;
  • 註冊持有人須於獲補發註冊證明書之日,將損毀的註冊證明書交還藥物監督管理局。

相關規範或要求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藥物監督管理局(ISAF)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03 19:15

產品、物品監管